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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合成毒品泛滥的原因及危害
合成毒品指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精神药品。
常见的合成毒品主要有冰毒 即“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故被称为“冰”。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极强的刺激作用,且毒性强烈。摇头丸,冰毒的衍生物,以MDM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具有兴奋和致幻双重作用,滥用后可出现长时间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K粉,即“氯胺酮”,静脉全麻药,有时也可用作兽用麻醉药。白色结晶粉末,无臭,易溶于水,通常在娱乐场所滥用。咖啡因,是化学合成或从茶叶、咖啡果中提炼出来的一种生物碱。 三唑仑,又名海乐神、酣乐欣,淡蓝色片,是一种强烈的麻醉药品,口服后可以迅速使人昏迷晕倒,故俗称迷药、迷魂药。可以伴随酒精类共同服用,也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 此外,合成毒品还有安纳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安眠酮、丁丙诺啡、地西泮及有机溶剂和鼻吸剂等。 近年来,我国许多娱乐场所出现了滥用新型毒品现象的问题,主要包括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新型毒品之所以泛滥,最大一个原因就是易于生产。稍有化学常识的人,只需简单的设备和原料就可生产。并且在许多常见的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物中提取脱氧麻黄素,也可以生产出“冰毒”。有了“冰毒”,制作“摇头丸”、“麻果”就容易得多,大的毒枭可以购买或者租用药厂设备,一个月的产量就相当惊人。而一些小的毒贩则在家里用微波炉一天也可以生产千余颗。
新型毒品的泛滥,还在于它有一定的诱惑力。譬如吸食“麻果”或“冰毒”后,初表现为精神振奋、清醒、机敏、话多、兴致勃勃、思维活跃、情绪高涨、注意力集中、工作能力提高,而且长时间工作或学习无疲劳感、无饥饿感。其实,这正是毒品的诱惑,它正在透支、掠夺人类的生命。当毒品的药力散尽后,这样的快感就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浑身酸疼、高度疲劳、精神抑郁。 在当代社会,毒品的流行不仅与特定的社会阶层或群体紧密相关,而且与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特别是社会文化思潮的影响密切相关。今天,我们曾经称为“西方社会病”的种种现象,已经不再是地域性的现象,而伴随全球化成为普遍的共性现象。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从人类发展的规律深刻认识新型毒品泛滥现象。
以世界上最大的毒品受害国美国为例。尽管导致美国社会毒品泛滥的原因复杂多样,但追根寻底,还是与美国的社会文化密切相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经济迅速繁荣,社会财富迅速增长。随着人均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美国社会的价值导向开始发生倾斜。富裕轻易满足了惰性的享受,追求刺激的休闲娱乐逐步取代了理想创造的人生意义。于是,需要用欢乐不断填充的生命,只有从刺激的不断升级中获得满足,其结果是,整个社会形成了“失控的个人主义”和“新自恋情结”的物质享乐主义倾向,极度的精神空虚成为美国的文化符号,与此相伴随的,则是年轻人出于“对一切世俗观念的厌倦”的逃遁和毒品的滥用。 毒品对于人类的危害是巨大的,多方面的。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
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
对于家庭来说,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同时吸毒还会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最后,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目前来讲,我国对于各种毒品犯罪打击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还是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 首先,新型毒品的概念和内涵有待进一步明确。
目前,人们对新型毒品的认识还不是很准确。绝大多数人对新型毒品的实际种类,药物成份和作用知之甚少,也讲不清它们的区别。
其次,对新型毒品的医学研究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国内新型毒品的医学研究,总体来讲滞后于国外,主要存在研究水平不高和尚未研发有针对性的药物二个方面。
第三,禁毒教育的力度和方法尚有改进空间。禁吸重在预防,不吸毒比吸了再戒要好。大部分吸毒人员对毒品及相关危害知之甚少。
第四,对引诱他人吸毒者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从法律层面讲,引诱吸毒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但是在传统毒品滥用中,因引诱吸毒被判刑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是因为引诱吸毒的罪名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认定,在打击新型毒品滥用的工作中,同样面临这个问题。
第五,成瘾认定依据、操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由于成瘾是医学概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很难把握。虽然公安部对海洛因成瘾的认定提出了解决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引发了一些问题,如甲基苯丙胺类毒品的成瘾认定,基本上是主观条款,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 基于毒品对与社会和公民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我国目前在打击毒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型毒品目录,定期向社会大众公布,提高全社会对新型毒品的认知水平,为正确执法提供依据。 二,加大医学研究投入,加强新药开发,打破机制瓶颈。首先要对新型毒品的医学研究工作高度重视、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倾斜,加大投入,鼓励国内的医疗机构和高等院校就此立项研究。其次还要加强研究机构和戒毒管理机构的联系,为戒毒科研搭建平台,也使科研结果更符合实际。
三,开展普及型禁毒宣传,提高民众防毒、禁毒意识。将禁毒教育内容列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的教学大纲,作为必学内容。国家科教片厂拍摄专门的禁毒教育科教片,作为禁毒教材使用,使禁毒教育更科学、更实际、更全面。同时,规范禁毒宣传,消除认识误区。当前国际上对新型毒品的一些说法,极易产生误导,应该予以纠正。
四,要加大对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在毫不放松整治传统毒品问题的同时,千方百计堵住合成毒品入境渠道,加强合成毒品案件侦查工作,从重处罚新型毒品犯罪人员。文化、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统一部署,加强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发现涉毒问题及时纠正或限期整改。对有涉毒行为,特别是向消费者提供、出售毒品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要严厉处罚,并严格依法追究其业主的法律责任;下大力气做好对吸食合成毒品人员的发现、登记和管理工作,努力将冰毒消费市场遏制在初始阶段,以确保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收戒及时,帮教到位。
五,强化管理,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禁毒部门应主动会同工商、文化、治安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等,对各种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和定期检查,对容易滋生毒品问题的歌舞娱乐休闲场所开展的公开检查行动,对群众反映存在毒品问题的娱乐场所要及时通过暗访、清查等手段进行查处,收集线索和资料,禁毒部门对娱乐场所安排特情,尽量做到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等,这样做法让我们民警掌握违法犯罪证据方面提供一个比较好的时机,这对打击娱乐场所新型毒品起到关键作用,同时也对整治其他涉毒娱乐场所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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