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在全国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首个工作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区”)为嘉兴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核发了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10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此,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OK了,不用再像以往注册公司需要跑工商、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相关部门,现在只需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份营业执照即可。
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意味着企业的办事环节减少了、效率提升了,对企业来说是做“减法”,对于市场活力是实实在在的“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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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A:“五证合一”是指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合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一照”是指五证合为一张营业执照。 “一码”是指营业执照上加载的由工商部门直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2:“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类型?
A: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Q3:“五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A:“五证合一”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申请材料可在广东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前来区市场监管局领取。
Q4:改革后申请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是否需要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A:不需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涉税事项仍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程序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Q5: 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企业,接下来怎么做?
A: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
据悉,在全国统一的过渡期内(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企业需使用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可继续使用原发证照办理,也可使用新发证照办理。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新发证照办理,原发证照不再有效,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深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洪艳 张莹莹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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