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切实做好台风“海马”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今年第22号强台风“海马”即将正面袭击我市。按照市委政府和省发改委的要求,为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现将加强灾害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与抗超强台风的救灾和灾后重建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蔬菜、石油液化气、药品、饮用水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应急监测,并即时启动每日一报制度,加大价格巡查力度,对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预警上报;灾区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灾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重点监测分析品种,密切关注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遇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迅速启动价格调控应急预案,确保价格基本稳定。为保障我市强台风“海马”期间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汛期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调控监管的紧急通知》(粤发改发电【2016】66号)要求, 我局将启动《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时间从10月22日至10月26日,按照“先控后补”的方式开展价格应急调控,切实保持灾害期间市场价格总体稳定。各地要根据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同时,要组织台风期间价格调控监管巡查组,深入市场开展督查,做好宣传,加大对经营者落实价格惠民措施情况的监督巡查力度,确保价格调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力开展市场价格检查。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的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特别加强对灾区转移、滞留地价格监管,加强对灾后供求矛盾突出且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汽、药品和与灾后生活生产重建相关的紧缺消费品、紧缺物资的价格检查。对趁灾害发生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价格欺诈、搭车收费以及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四、快速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要保障“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有问必答。要强化价格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受理、快速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保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灾后可能出现的价格矛盾。
2016年10月21日上午10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