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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灌水] 灌水许可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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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2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d129╃ 于 2012-3-11 20: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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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块介绍: 此处水深,所谓超级灌水并非纯水,请注意水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灌水办令第888号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灌水条件,进一步加强灌水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灌水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灌水办》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灌水办对各级论坛实行灌水许可制度。论坛未取得灌水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灌水活动。

第三条   灌水办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各级论坛灌水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灌水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各级论坛灌水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灌水办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论坛取得灌水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灌水条件:
(一)建立、健全灌水责任制,制定完备的灌水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灌水帖子符合灌水要求;
(三)设置灌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灌水管理人员;
(四)主?涸鹑撕凸嗨?芾砣嗽本?己撕细瘢?
(五)特种灌水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灌水操作资格证书;
(六)灌水人员经灌水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灌水场所和灌水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灌水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灌水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灌水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灌水标准的灌水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灌水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论坛进行灌水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灌水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灌水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灌水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灌水条件的,颁发灌水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灌水条件的,不予颁发灌水许可证,书面通知各级论坛并说明理由。

第六条   灌水许可证由国务院灌水办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七条   灌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灌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论坛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灌水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论坛在灌水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灌水的法律法规,末发生严重拍砖事故的,灌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灌水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灌水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八条   灌水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灌水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论坛取得灌水许可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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