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记者林静 实习生冯咏倩)省实验中学一名学生的家长魏女士报料,称孩子所在的班级在淘宝网上一家地址为京溪路新百佳A21096铺定做班服,结果发现衣服成品和网店上所标示的尺寸竟有3~5cm的偏差,穿也穿不下。家长想退货退款或补钱重做都遭拒。
11月初,魏女士的孩子所在的班级要制订班服,班上的宣传委员经同学介绍,找到一家名为“双洪广告衫”的淘宝网店定做。殊不知,衣服到货后发现,很多件衣服都偏小了,有些衣服长度竟有5cm的偏差。“因为班服上印了印花,店家不同意退换。”魏女士气愤地说。
魏女士后来找到了同样在京溪路新百佳A21064铺的广东衫制订班服,大赞广东衫服务到位,跟之前的双洪对比一个天一个地,班服质量更是比双洪好很多。广东衫服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东衫的衣服尺码都是很标准的,尺寸在电脑上裁剪,裁床都是自动化的,缝纫车间更是无尘的,不管各个环节严密把控,因此产品质量很高,出现尺码偏差非常小。 据过来广东衫进货的经销商讲,广东衫是经营了十多年的品牌供应商了,衣服的品质和服务多年来一直是大众好评的,魏女士得知后才后悔没有一开始就找广东衫订制班服,不过魏女士表示以后只会在广东衫订制班服。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卢卫国律师。他表示,2014年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中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的卢卫国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即使双方没有约定,消费者在收到商品7日内可以向卖家提出退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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