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洪继宇 黄嘉锋 通讯员/汕纪宣)1月11日上午,记者从汕尾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的决策部署,强力整肃“为官不为”,加强教育警示,有力推动全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该局于昨日向社会通报近年来组织查处的特别是其中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和案件。
汕尾市纪委监察局指出,近年来尤其自2015年以来,全市共处理“为官不为”问题和案件248件53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07人,处理县处级干部27人、科级干部183人,有力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了党风政风和政务环境的不断好转。
汕尾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并一律在全市各级“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传导压力,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6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和案件情况如下:
一、市供水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章颂升因工作失职失责被问责。2016年8月2日台风“妮妲”登陆前,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在明知与718供电专线互为备用电源的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赤泵线”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虽能就如何排除故障进行协调,但未能落实到位;8月2日凌晨0时,受台风“妮妲”袭击,市供水总公司赤沙泵站718供电专线受损停电,在本单位不能对受损供电设备进行有效抢修恢复供水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在2个小时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造成市区停水长达10多个小时,严重影响市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恶劣影响。章颂升同志身为市供水总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存在失职失责不作为行为,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二、市城区工商局捷胜工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林成奋等2人因在防风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被问责。2016年10月20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紧急动员令》,要求各地各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投入防风抗风和抢险救灾工作中。21日上午,市城区工商局召开防台风工作部署紧急会议,要求各单位人员必须在岗,各工商所成立防风抢险应急分队积极应对紧急突发情况。在防风抗灾期间,捷胜工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林成奋,职工施泽斌未经报告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海丰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王楚雄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小彪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十八大以来,海丰县公安局党委对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贯彻落实不到位;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2011年至2016年4月期间该局共有53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其中包括局班子成员3名,派出所、各警种大队班子成员13名;公安队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2014年8月该局新园派出所12名民警和11名辅警违规接受吃请被处理,2014年12月该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中队中队长违规大摆儿子联婚宴席被处理。在此期间,王楚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曾小彪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陆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文放等11人因干警办证严重超时被问责。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彭冬燕,河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在办理群众彭某身份证换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失职渎职,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该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放,分管河田派出所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志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楚阳,因监督管理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原河田派出所负责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诫勉谈话;邓永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五、陆丰市人社局局长张东升等9人因办理审批审核事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被问责。截至2016年2月3日,陆丰市人社局综合信息股换发该市一退休职工新一代社保卡长达18个月未果,工资福利股超审批时限未办结抚恤费等审批事项19宗,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超审批时限未办结岗位聘用等审批事项5宗;下属陆丰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力市场管理股超审批时限未办结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担保等审批事项13宗。该局局长张东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在电视台公开道歉;副局长林美亮、洪镇和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林楷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综合信息股股长谢飞行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工资福利股股长陈胜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力市场管理股股长朱春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人才办副主任黄裔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综合信息股办事人员郑丽娟受到辞退处理。
六、华侨管理区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刘妙琴因该医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被问责。2015年7月,华侨管理区人民医院党支部召开党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离退休老党员、支部党员和受邀参加的医院院长刘玉芳(非中共党员)。党支部建议对参加座谈会的老党员进行慰问,刘玉芳同意并提议一并慰问参会其他人员,最后交代医院会计制表向参会14名人员各发放慰问金200元,共2800元。华侨管理区人民医院以“七一”慰问退休老党员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该医院党支部书记刘妙琴没有及时制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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