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潮惠高速海丰西出口连线与国道324线海丰县梅陇大液路段交叉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粤LS2385)与小轿车(粤BS8510)相碰撞的交通事故,目前造成3名人员死亡(均为小轿车司乘人员,司机唐某,男,30岁,广西北海市人;乘客林某,男,26岁,广东省汕头市人;何某,男,31岁,广东省恩平市人),11人受轻微伤(软组织挫伤及皮外伤等)。 接报后,副市长、县委书记林少文,县长郑俊雄立即带领有关县领导和县委办,政府办,应急办,公安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队,120等部门及当地党政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处理,目前现场已恢复交通秩序,路面畅通。3名死者尸体已运往县殡仪馆存放,受伤人员已送医院就医,伤者情绪稳定。下午6时,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事故处置工作。现各项善后工作正在紧急、有序开展中。 海丰县新闻办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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