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手、一把水果刀、一根领带,王波用这些就把自己前妻的生命做了了结。他们的婚姻为何仅存续了三个多月?他又为何对她下得了狠手?13日下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开庭审理。
2016年4月18日下午,济南市历下区一个出租房门前,一个女孩放学回家后敲门,妈妈却迟迟不来开门。房门被打开之后,人们才发现,她的妈妈已经死在血泊之中。
不久前,女孩的妈妈崔新华刚和前夫起了一场冲突。在卧室,王波用双手紧紧掐住她的脖子,然后用一根领带勒住,并用一把水果刀捅刺。
崔新华的前夫就是王波。两人经人介绍于2013年12月份结婚,都是再婚,但这段婚姻只存续了三个多月,第二年春天,他们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对此,王波的解释是,他们的感情还不错,他们离婚也是“假”的,目的是方便申请公租房,但公租房下来后两人并未复婚。后来,王波发现崔新华有了新男友,他心生怨气,当天两人发生口角后把她杀害。
两人是否真的是和平地“假离婚”,是庭审关注的焦点之一。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王波和崔新华之间有矛盾。王波的儿子、崔新华的女儿均表示,两人因家事产生不少矛盾。王波儿子的证言甚至显示,王波曾表示恨崔新华,想杀死她,并买来两把尖刀,“一把放在厨房用,另一把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案件发生前,为了方便崔新华的女儿上学,两人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租了房子,一同居住。
杀害崔新华后,王波没敢看她,匆匆用被子盖上,换上鞋离开了现场,他找到弟弟,在他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人认为,王波和崔新华本来可以有更好的生活,离异后,二人已无婚姻关系,可以自由选择。但王波出于自私心理,想要控制对方,对崔新华进行加害,甚至在对方提出求饶时仍不收手,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
辩护人一方则表示,王波有自首情节,当庭表示知罪悔罪,并且长期赚钱养家,事发时为激情杀人等,建议法庭减轻或从轻处罚。
案件未当庭宣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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