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丰公安局交警大队雷霆出击,以红城大道为试点,全面开展无牌无证二轮、三轮摩托车及对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者的整治行动,并逐步向全城推进。这是一件有法可依的行动,可是却偏偏出现某些不和谐的言论。再次只想说一句,你们都是一群被宠坏的法盲。
1、“政府现在比强盗还厉害,简直是明抢” 是的,政府的确比强盗还厉害,不厉害的话还怎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所谓合法权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请问你们这些无牌无证的二轮、三轮摩托车(以下简称为摩托车)何来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何来法律该保护的利益?海丰县交警大队“抓车”行动就是要扑灭无牌无证摩托车肆无忌惮的违法之火,还广大群众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海丰交警大队的执法有法可依,据了解,强制执法之前是已经通过宣传、劝告等;对于一而再,再而三的藐视法律,损害执法权威之人,该出手时就出手,扣押车辆程序合法合理合情,何来“明抢”之言。
2、“扣押了摩托车是补钱给人民群众,不是把车抓了又卖出去” 不知道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交警同志依法扣押无牌无证车辆,还要补贴给车主的?!车辆是属于人民群众私有,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法律保护的是人民群众合法的利益,而不是法外之物。 经常会听到一些言论说交警抓了车就把车卖到别的地方谋取私人利益。人们喜欢总是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传播不负责任的言论,如果此话属实,更希望拿出真真实实的证据,我们一起揭开交警的黑暗交易;否则,请支持保护我们交通安全,维护我们交通利益的交警同志们。
3、“海丰地面交通不方便,没有摩托车出行成本太贵了” 海丰作为一座文明古县,历史的发展造就了今时今日的交通划分局面,公交的普及的确远远未能满足所有人的出行要求。但是请别误解了行动的目的:整治无牌无证违规行为,暂时并没有“禁摩”一说。拥有一辆摩托车的确是便捷的出行首选,如果摩托车合法合规上了牌,考了证,你说交警还有什么理由扣押你的车辆?合法合规上路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的义务。
4、“小车天天霸占路边乱停乱放不去管理,专门来欺负我们开摩托车的穷人” 2017年1月9日,海丰公用事业局发出公告——《关于禁止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通告》,此举是为整治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无论是开小车,还是开摩托车,在法律法规面前,没有富人穷人之分,只有合法和违法之分;合法的法律是要支持的,违法的法律是要打击的。 …… 以上言论摘自部分网友,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和谐的言论出现,更多的是因为一直以来,违规违法的行为抱着一副得过且过侥幸的心理作祟。当某一天,雷霆出击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就是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因为那些人是一群被宠坏的法盲。
致群众:你们也许见过许许多多的车祸事故,总会有事故者逃逸事件,如果逃逸的车辆没有合法合规的登记在册,追查成本和难度可想而知。我们的法律如此强制规定机动车辆务必合法合规化,说到底是为了保护我们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们的和谐安全社会保驾护航。请支持我们的政府,请支持我们的交警同志,更应该支持我们的法律。
致交警大队:首先感谢你们为人民的付出,但是很多事情还望尽心尽力做到尽善尽美。在执行整治活动的同时,希望你们宣传交通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合法上牌考证,简化程序而不推三阻四。携手共进,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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