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大地为创文,拿广大老百姓出行最重要的代步工具摩托开刀!
当然各种关于摩托的违法违章不文明确实需要整治,但是这种单单为创文而做出的粗暴简单的整治方法能起到什么效果?
估计历史会给出答案,也有很多前车之鉴!汕尾人民的心是水灵水灵的!
1.头盔
按工信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4﹞453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所有新出厂的两轮摩托车产品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出厂销售。
以上是国家明文的规定,但是有没监管部门?
各位买过摩托车的都几乎知道,头盔是要钱买的,或者常常作为商家一个要价的筹码!不排除不少人为省钱不要头盔了!
全汕尾所有销售摩托车的商家有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执行?政府部门有没监管到位?有没不作为?
2.个人合法购买国产(合资)全新摩托车,取得以下证明、凭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机动车合格证》) (二)《车辆一致性证书》(提供车辆详细参数)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逾期将交滞纳金)
交警叔叔们在查扣没牌摩托车时,好多被查车主都会拿出一大叠证书当然会有---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还有购车收据。是购车收据,不少商家为偷税漏税(很长一段时间汕尾地区开摩托不用牌照已经是一个正常的习惯了,所以车主要发票来做什么?)商家根本就不会给你开发票!警察叔叔查到类似没有发票只有收据的车辆的同时、作为一个执法者你有没向国家税务部门举报某商家偷税漏税!这种行为是否存在包庇违法行为?
3.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
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应携带委托填写打印好的《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到国税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个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三联报税联;
(三)《机动车合格证》原件;
带银行卡到相关办理窗口缴费后,取得以下证明、凭证: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1.《完税证明》(正本) 2.《完税证明》(副本)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1.第一联(收据)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
请问下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这是否是可要可不要的行为? 关于【自开票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逾期将交滞纳金】 如若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是购车必须的,那为何要等60天? 你在没有合法上路手续的情况下这60天摩托车放家里?
4、摩托车合法上路行驶的五项法定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证》(需有D、E、F等相应的摩托车准驾型号) (二)《行驶证》 (三)车号牌(前面提到,摩托车只有后车号牌) (四)《强制保险标志》(前面提到,不可粘贴,建议随行驶证放置即可) (五)《合格标志》(按标准,应平整地粘贴在驾驶座下部明显的位置上或随车放置)
国家相关不能能不能学习下中移动中联通?把以上5项业务外包到各车行下去做代办?如--车辆购置税纳税、强制保险、机动车驾驶证培训等,在市民购车时尽量快、尽量让市民少跑路、尽量让市民少看政府部门脸色去办好,政府只做最后的把关手续不行吗? 你以为市民办以上证件能像买个手机号码那么简单的话大家都不办吗? 中央政府总在说政府要减政,这么多年来这类臃肿的法规何时能与时俱进!
再说全国像汕尾海陆丰这类城市的发展根本就不能套用北深上广等现代化大都市的发展模式,汕尾政府打死也无法提供能满足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无论是基础设施也好,城市规划也好打死也不能!摩托车在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以后还会是海陆丰市民出行的最佳工具!
难道创文就一定是老百姓的问题?开刀就一定拿老百姓?不先检讨自我找问题的政府难道是一个文明的管理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