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依法注销非法办理的国土证件的报告
中共海丰县委、县政府:
我们是附城镇联河粉围村村民。关于原粉围村村主任吴*治勾结联河村委会干部伪造征地协议书盗卖我“粉围陂”土地及海丰县国土局违法违规协同造假办理国土证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海丰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其犯罪事实,于2014年9月19日依法作出了《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吴*治进行立案侦查(在网追逃),同时将海丰县国土局违法违规办证的问题,以案件线索移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查处。2015年9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就此事召开了听证会,指出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并责成市、县国土部门作出处理方案。在省、市领导的关注下和市委石书记的过问下,经海丰县政府批准同意,海丰县国土局于2016年6月20日复涵,并于6月22日在汕尾日报刊登了《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告知书》,正式启动注销造假证件的程序。然而,数月来由于县政府迟迟没有依法予以签批,导致该非法办理的国土证件至今仍未能注销,群众对此意见纷纷,严重影响政府形象和执政公信力。
因此,我们强烈恳请尊敬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关注我们的诉求,依法行政,从速注销非法办理的国土证件,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份尊严。
特此请求!
申请人:海丰县附城镇联河粉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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