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人:江东法院 结婚后,父母“支援”了一笔装修款,离婚时,这笔账该怎么算? 赵小姐是宁波人,26岁,名牌大学毕业,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年收入近十万,长得清秀可人。 吴先生,28岁,大专学历,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年收入三万多点,相貌并不出众。 去年年初,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当时“红娘”觉得,两人条件相差挺大,赵小姐八成看不上吴先生。 赵小姐倒是觉得,吴先生各方面都比较“安全”,愿意发展。 去年8月,两人登记结婚。吴先生家凑了钱,在婚前为小两口买了一套白坯小公寓,房产登记在吴先生名下。 婚后,两人开始打算装修新房。赵小姐是“月光族”,吴先生本就收入低,吴家二老就资助了儿子10万,新房顺利装修。 可房子刚装修完,还没等入住,小两口就闹起了离婚。 赵小姐经常忍不住叨念吴先生收入低,靠不住,缺乏进取心。吴先生从小就是父母的心头肉,虽然不算优秀,也自视甚高,哪受得了这种气。一吵二闹,两人干脆分居。 今年4月,赵小姐到法院起诉离婚,吴先生二话不说同意。 财产分割时,两人在10万元的装修款上出现了分歧。吴先生提出,这笔钱是他父母借给他们用于装修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赵小姐理应负担一半,也就是5万。 赵小姐不答应,她认为这是公婆资助给他们夫妻的,不是借款,如今房子和装修都归了吴先生,他反倒应该根据装修的价钱补给她一半。 法院经过审理,昨日法院判决吴先生根据评估所得的装修价值,补偿给赵小姐近5万元。 本报通讯员 姜栋 本报记者 陈翔 (作者:陈翔) 来源: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