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4月15日发的帖”厉害了,我高大上的领导,带领我赤坑十多万人民奔跑吧“今天我的朋友告诉我,我的帖子收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下面有收到限制的截图,大家一看一目了然。 加上2016年12月3号发的帖子”是谁在践踏我们最后一块水源净地“在第二天被完全限制,下面有截图。 两次有人千方百计对我发的贴纸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激怒了我,有种跟帖大家来论个高低,你拿你的证据,我拿我的证据,我说的不实的地方如果你有证据,我愿意承受诽谤罪,武威在背后使这些阴诈的手段,这只能说明你们心虚。 下面说说事情的经过: 我于2016年,和2017年分几次在市民网发帖,反映海丰县赤坑镇水利所允许赤坑镇乐郊水库养鱼养鸭事件,相信关注市民网的人都有所了解,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还于2017年1月20日向县信访局反映,直到3月27日,超过信访条例规定的:主管部门必须于两个月内回复信访人的。从3月27日至今,信访人分三次到赤坑镇追问该事件回复情况,赤坑镇信访部门答复,没有接到上面通知,问赤坑镇镇长,也是说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直到第三次在信访人再三坚持下,赤坑镇水利所给出了答复,下面我把他们的回复拍成照片了。
这就厉害了,堂堂一个赤坑镇人民政府,竟然漠视,甚至无视信访条例,在超过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竟然敢不回复信访人,在信访人三番四次的坚持下,又随便回复了信访人,为什么说随便?一是回复格式不标准,按规定要用赤坑镇人民政府的信笺,二是上面盖的应该是赤坑镇人民政府的印章。
我该怎么去理解这件事呢?他们欺负果农没有文化?所以能忽悠就忽悠?或者是他们的态度非常诚恳,只是不知道按照信访条例该怎么回复信访人?那就更悬了,一个对我们国家法律法规不了解的人却在领导我们赤坑镇十多万人民,我作为一个赤坑镇百姓,被领导得可真憋屈。
下面来说说赤坑镇水利所的回复情况,
一, 第一页我划着线,标着1那里,赤坑镇水利所的回复是:当时乐郊水库的水超过泄洪道,一事不实。我看到这里真想骂人,tmd,我当时都拍了照片,有照片为证,还能说不实?下面有果农于2016年8月15日拍的水库的水超过溢洪道的照片。 二, 水利所回复第二页标着2那里:该库经过除险加固后,蓄水水位比往年有所增高,这是正常现象,不存在网民反映的对水库堤坝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问题。
加固以后水位比往年有所增高的确是正常现象,可是水库溢洪道被山体滑坡下来的泥土严重堵塞,当水位超过溢洪道的水被堵住,排不出去,的确存在堤坝崩溃的危险,这不是危言耸听。下面有溢洪道被泥土堵住,超过水位的水无法从溢洪道排出去的照片。 顺便百度一下溢洪道知识:溢洪道
溢洪道(yì hóng dào)是水库等水利建筑物的防洪设备,多筑在水坝的一侧,像一个大槽,当水库里水位超过安全限度时,水就从溢洪道向下游流出,防止水坝被毁坏。 包括:进水渠 控制段 泄槽 出水渠。
中文名 溢洪道
外文名 Spillway
读音 yì hóng dào
地区 水库
类型 防洪设备
中文名称:溢洪道
英文名称:spillway
定义1:为宣泄超过水库调蓄能力的洪水或降低库水位,保证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泄水建筑物。
所属学科: 电力(一级学科) ;水工建筑(二级学科)
定义2:具有开敞式或带胸墙的进口和泄槽的泄洪建筑物。 三,水利所回复第二页标着3那里:荔枝场主为了侵占更多种植地,扩大荔枝树种植范围,逐渐将荔枝树种植到库区范围内。 你妈的,果农跟赤花村签订的合同里面的条款第六条明确写着:乙方在20年内应按每亩25株计算种植完成多年生果树,入伍种植完成时,每株应罚款5元。下面会有果农种植的山地地形,到目前为止果农依然不能百分百完成果农跟赤花村委签订的种植任务。果树又不能种植到山顶上去,这是其一,其二,山的权属是赤花村的,果农荔枝树被淹死那部分山地的权属是属于赤花村的,那怎么叫”为了侵占更多种植地,“? 再说”逐渐“二字,更是滑稽,果农1994年就开始中荔枝树了,你哪只眼看到果农是逐渐种的?二十多年前我们在种植时,你在现场?笑话,真是笑话! 四,第二页水利所回复标着4那里:果农存在违法占用库区种植荔枝行为,枯死的荔枝树属违法所植。 这个说法真是官字两个口,果农的荔枝树在1994年就已经种植了,二十多年来没人告诉我们违法,今天你告诉我们违法?你水利所把果农被淹死的荔枝树定义为违法种植,你提供了什么调查数据?换句话说,果农的荔枝树为不违法就凭你所长一句话,你说违法就违法?这是不是说明我们赤坑镇人民政府是人治政府,不是法治政府?
五, 第二页水利所回复标着5那里:我镇及时介入调理了解情况。 敢在答复果农的书面报告里写着”及时“两字的,足见赤坑镇相关领导的脸皮厚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为什么这么说?这是有原因的,2016年年头有人在赤坑镇乐郊水库养鱼养鸭,果农向多次所在的赤花村三个村干部反映此情况,得到其中的LRY同志和LLY同志的答复是:他们已向赤坑镇水利所反映,水利所所长回答:此水库归海丰县水利局管,果农纷两次到县水利局过问此事,才明白,此水库归赤坑镇管理,果农于2016年8月15日正式向赤坑镇水利所递交书面材料,反映水库养鱼养鸭问题,一直到2016年12月,4个多月的时间,果农没有受到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单位有任何一个字的答复,因此,不知”及时“两个字怎么解释? 六,第二页水利所回复标着6那里:并要求赤花岗头两落实调处,时候双方再没有乡镇政府反映该事。 呵呵,这就是我们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方式,果农在2016年8月15日书面反映之后,难道需要天天坐在你们赤坑镇人民政府里,天天求着你们去解决水库养鱼养鸭事件,你们才能去解决是吗?我的天啊,就你们这群匪徒,竟然在领导我们十多万赤坑人民。你们的答复还可以再无耻一点吗?
七, 第三页,水利所回复标着7那里:征得种植户的意见,同意养鱼户取缔期延迟到2017年春节前。 我的妈呀,你这个干部真是群众的好干部呀。我一个果农什么时候拥有这么大的权利呀,一个水利所长,对水库养鱼养鸭事件的处置要征询果农的意见?果农是你的书记,还是镇长?还是水利局长?还是县委书记?还是你爹?
你不干脆点说养鱼养鸭你水利所长有股份,未到收获季节就提前取缔,会让你们损失惨重。不然的话,在市民从2016年8月开始举报水库养鱼养鸭事件,你不处理,一直到12月果农上市民网发帖,才迫不得已来“征询”果农意见。你三岁小孩啊,你管理区域内,有人举报违法犯罪事实,你一直压着不处理,还要去征询一个果农的意见? 八,水利所回复第三页标着8那里:2016年12月24日下午2:30分,我们一行人在赤坑镇开会,事后,镇领导才对养鱼养鸭户在做思想工作, 问题来了,24日开完会,大约十多天之后才有人到果农家谈赔偿事项,但是下面落款处的时间写的是2016年12月24日。 这就神了,水利所长能够预知未来十多天之后他派人去果农家解决的事?
为什么我对日期如此在意?原因是这样的:这件事情在赤坑镇和赤坑镇水利所一直不解决,被拖了几个月之后,不得已,果农于2016年1月20日向海丰县信访局递交书面材料,反映此事。从1月20日到3月27日,果农十多次到县信访局过问此事的解决进度。在超过信访条例60天内必须书面答复信访人的规定。县信访局的一般工作人员几次电话赤坑镇领导,催促他们解决此事,无果,信访局长亲自打电话催促赤坑镇领导,无果,信访局其中一个股长用书面形式催促他们解决,无果。3月27日,信访局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果农赤坑镇人民政府没有答复之后,果农只能亲自几次去赤坑镇信访部门和镇长办公室要书面答复。果农在4月11日拿到上面那份书面答复,那日期确是2016年12月24日,这是忽悠谁呢?是想制造一个赤坑镇水利所长勤奋工作,答复信访人神速的假象?当天开会,当天写书面报告,而且连十多天之后的事都能预知了,神啊,
但是你用你所谓的手段来忽悠你的领导,还可以,也说不定还能因此升官发财,毕竟嘛,现如今海丰官场,像你如此勤奋工作的人应该大有人在,但是能预知未来的事的人却是没有的,那领导还不因此大大提拔你,相信我,说不定,你不久就可以升职了,就凭你这个预知未来的能力,当个赤坑镇镇长,或者赤坑镇书记,都是委屈你了。 九,第三页水利所回复标着9那里:最终因果农提出的数额过大不和而散, 当时果农的确有提出每棵荔枝树3000元的赔偿额,但必须说明的是,当时包括赤坑镇相关领导,养鱼养鸭户,都没有对3000元提出异议。何来过大之说? 十,第三页水利所回复标着10那里:两者同意一次性补偿果农10000元,但果农不接纳。 找了一个人来果农家,问一万元解不解决?之后赤坑镇水利所和人民政府再无赔偿方面的的任何举动。在这里我一个小小的果农不禁要问:你好大的官威啊。你们当官的做群众工作就是这么做的?果农被淹死的荔枝树一百多棵,种了二十多年,你派一个无关人员撂下一万元的话就走,你家有没种荔枝?一百多棵一万元,我来去你家果园砍,钱我来付,我砍了可以回家烧柴用。 经过镇相关领导授权,此人除了文果农10000元接不接受之外,临走前还威胁果农:一万元就跟他们解决吧,过一阵子选举,到时候换了镇长,连一万块都拿不到。这是人话吗?我们赤坑镇是人治社会,还是法治社会? 十一,第三页水利所回复标着11那里: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做好双方的调节工作, 这是写给你们的领导看的是吧?反正果农从有人提出10000元之后,到今天为止,几个月过去了,没有收到任何人的调解。这是赤坑镇相关领导睁着眼睛说瞎话。 十二,第三页水利所回复标着12那里:引导双方合理诉求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我举双手赞成,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范围,在这件事中,赤坑镇水利所所长玩忽职守,甚至有跟养鱼养鸭户有利益输送嫌疑,在果农递交书面材料之后还允许养鱼养鸭4,5,6个月之久,在社会上造成了广泛的不良影响,为歪风邪气撑腰,该担负什么责任?赤坑镇相关领导,在此事的解决过程中,包庇下属,为下属撑腰,致使此事解决进度一拖再拖,以致最终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造成恶劣影响,该担负什么责任?养鱼养鸭户,竟然敢在水库里养鱼养鸭一年多时间,此事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水源水质,该负什么责任? 哎呀,说多了都是泪啊,赤坑镇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从上到下,太辣我们百姓眼睛了。这些都是果农有大量证据的事,他们处理得都让人想骂娘。那一些我们普通老百姓不知道,也无法知道的事,他们政府人员会怎么解决?难怪最近百姓和政府的对立情绪很高。我们百姓难道都是刁民?你们政府人员不该去想想,去深究原因?
面对这么高大上的赤坑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我除了在市民网发帖发发牢骚,还有其他办法吗?请各位大神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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