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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我接到县为官不为办主任电话,叫我去赤坑解决我所举报的赤坑镇水利所和赤坑镇人民政府为官不为的事情。到会的人员有果农家人两个,为官不为办主任加其他工作人员一两个,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一个,赤坑镇水利所长,副镇长,副书记。去到果园现场之后,主任对果农所举报的赤坑镇相关人员为官不为的事不处理,(他手上还拿着水利所回复果农“赤坑镇水利所默许水库养鱼养鸭事件,背后到底水有多深?的调处”上面水利所对自己和镇政府的行政人员不作为问题交代得十分清楚,)偏偏指示水利所长协调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果农所在村委干部等一干人等,先确认果农被淹死的荔枝树所在那块地的属权问题,我当场对依法依规确认属权表示赞同。但同时我也表示了我的不同看法,我认为确认属权应该是赤坑镇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不应该由纪委部门来办,也就是说,纪委部门管干部违法乱纪问题,不管果农荔枝树赔偿问题。为官不为办的解释他们怎么办这案件,不需要我来干涉,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们回答解决这案件必须先弄明白被淹死荔枝树所在那块地的属权问题,一直到快走了,他们绝口不提果农所举报的官员不作为事情,我问他们,今天的处理方式,算不算选择性执法?为官不为办主任回答我:算不算选择性执法,你慢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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