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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动机
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上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售房、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中,必须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有分析人士认为,北京市的这一楼市调控新政直指房价上涨过快和腐败两大问题。北京市的调控新政真实意图是什么?能否对腐败、房价过快上涨产生作用?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与业内专家展开了对话。
对话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德水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 严跃进
《法制日报》记者 赵 丽
《法制日报》实习生 刘雪妍
调控新政有双重目的
记者:早在2005年,建设部就要求实施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这次,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进一步把房地产交易双方明确为“本人”。
在以往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虽然也实施实名购房,但买房主体可以是第三人,这就为以房进行受贿留下了缺口。比如,在行贿过程中,行贿人以受贿主体或亲属名义购房。在北京市的新政实施后,这种行贿方式显然被封堵。你想买房,必须是本人,他人不能代买。
庄德水: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出台这项规章制度,有双重目的,一方面很直接的目的就是打击腐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
严跃进:从目前的反洗钱政策来看,主要针对移动互联网领域、外汇管制领域、非法集资领域等采取了各类管制做法,与房地产市场挂钩的相对不多。此次对二手房交易买卖提到了银行卡支付方式、购房者资格审查等内容,也是为了防范银行卡刷卡不规范、资金流动方向不明确等问题,所以总体上说既是对资金流动的管制,也是希望更好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秩序和行为。
有可能杜绝买房洗钱
记者:之前,我们在一些反腐败案例中看到,有人拿着几百万元现金到售楼处买房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我们无法对钱的来源以及交易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庄德水:此次楼市调控新规实施后,对大额支付可能都会出台相关钳制性的电子化支付规定,这是有利于反腐败的。
严跃进:更加确切地说,此次楼市调控新政明确采用银行卡支付的方式,可以更好地查资金。资金快进快出主要是两种,一是违规资金,一是违法资金。对于违规资金来说,比如通过首付贷等机制来融资和炒房,可以界定为违规。对这种行为,需要在政策层面进行引导。洗钱炒房则属于违法行为,定性要更为严厉。所以,对房价波动的管制也需要从此类洗钱内容上来查找原因。
记者:一位接近北京市住建委人士表示,这一政策旨在加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避免房地产成为不法分子的洗钱通道,但也表示“不一定会完全杜绝洗钱,但起码查起来比较容易了”。
庄德水:有杜绝的可能性,不能说是百分之百。这里面其实还是监控手段的问题,要进行源头性的监控,要是他用了实名制的信息,可钱又是非法来源,那就不在监控范围之内。所以说,现在对买房洗钱主要是一种过程性的监控,钱的来源是否合法,这一点并不好进行监管,所以我们必须关口前移。监管关口前移并不是这个制度所能解决的,还需要其他的监督、防控以及反腐败的措施。
电子化支付可减少腐败
记者: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推出的新规,之后是否有可能在全国推广?
庄德水:这是一个趋势。因为现在就是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需要实现货币的标准化、流程化,这是我们国家的发展趋向。从这个趋向来看,大额资金的支付以后都会要求电子化支付,而不能用现金支付,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腐败的机会。
严跃进:此类政策内容属于地方性法规,不过也可以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关键就看各地能否积极查处各类违规资金,比如说对大额资金进行更为审慎的监管。
落实新规定,需要银行部门定期提交各类贷款数据,房地产企业也要定期汇报大额交易,此类内容应该由房管部门牵头进行。另外,对于主动识别异常交易,需要科技、法律等相关资源的配合。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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