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526|回复: 0

[国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余远辉一审获刑11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28 15: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4月28日上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余远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余远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余远辉先后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长、梧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南宁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土地出让金减免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1.18913万元。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远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余远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楼主热帖
[热点资讯] 日本自民党干事长二阶俊博访美 欲强化美日同
[热点资讯] 美国一准新娘报警后反被警察射杀 射击者连开
[热点资讯] 佛山高明多部门开展口岸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应急
[热点资讯] 施克辉阳江调研: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热点资讯] 四川青川4.9级地震致宝成铁路4趟列车扣停
[热点资讯] 组图:上海浦东下冰雹 有鸡蛋大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