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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资讯] 住房租赁是更高级的住房流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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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15: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居者有其屋”是人类生活的基本要求。有专业研究机构最新提出,在眼下中国社会买房负担日趋加重的现实情况下,其实租房也是实现“安居”的重要途径。

中国知名的专业房地产研究机构易居研究院组织团队,深入研究了国内外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了一份当前国内最系统、最深度的专题研究报告《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国际经验借鉴与国内实践》,提出“住房租赁是更高级的住房流通方式”的观点,建议政府在政策导向、资金税费等诸多方面给予“租房居住”更多的支持,以改变国民一味追求“房屋产权”的单一思路。

易居研究院相关团队通过对发达国家(地区)住房租赁发展状况的比较研究,对住房租赁作为一种房地产流通方式的特征及其对于居民住房改善的作用、住房租赁市场形成的内在动因及国家制度与政策对其所具有的影响、住房租赁市场发育程度对住房市场整体运行的影响等理论问题,以及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中国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思路与关键措施等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

研究报告指出:住房租赁是一种更高级的住房流通方式,它有助于有效利用住房资源并更好地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状况;住房租赁市场具有自发形成的内在动因,但受制度、政策影响很大;住房租赁市场的发育、成熟、规范程度,对住房买卖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整体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报告认为,培育、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对于中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不仅有助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将保障公民住房权作为新一轮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促进住房租买选择机制形成,从而完善住房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而且有助于推动中国房地产开发业转型升级,减缓房地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整体的矛盾。

报告引用相关统计数字,显示居民住房承租住户占比高低,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体在住房领域的社会分工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在不少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瑞典、荷兰、丹麦、奥地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居民中住房承租住户的占比均在30%以上,有的(如美国、英国)承租户在住户总量中的占比近10年来持续上升。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及许多东欧经济转型国家(如俄罗斯、保加利亚、罗马尼来、爱沙尼亚、斯洛伐克等),居民住户中承租户的比例都在20%以下。

报告建议政府采取五方面措施,包括“积极开拓租赁住房投资资金的来源渠道”、“保障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促进各类存量房屋转化为租赁住房”、“向住房租赁投资经营企业提供税收、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优惠和便利”、“给予住房承租户与住房自有住户效力相当的社会福利待遇”等,以助力中国租赁市场的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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