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好多事都是可以简单处理的,但这要看个人的智慧和魄力。如果处理不当或不愿意认真处理,很可能就会领事情变质、加深矛盾。
例如一件涉及到赔偿责任的民事,本是小事一桩,外加赔偿责任有保险公司负责,即使保险公司认定的限度不足以赔偿,剩余的部分也不多,自身能应付得来。这时双方只需要协商就可以,却偏偏赔偿责任的一方不出面协商,有人出面调停,也不给面子。如此以来,矛盾突然升级,因为对方认为赔偿方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可能就使纠纷上升到官司层面,甚至出现某些过激的行为,弄得狼狈不堪。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这完全可以避免,毕竟矛盾的双方,假如都有诚意解决,什么事不可以坐下来谈的呢?说到底都是钱的问题。一个事情能用钱解决的,就不是问题了。有的过激行为,例如某种程度的冲突,是可以避免的,却人为地让其不断发展,事情不断变质,直到“兵戎相见”。处理事情应当从事情发生在之初或者矛盾还没激化的时候,充分认识问题发展的方向和后果,果断地处理好,一切都不知不觉,避免更大的负面影响,何乐而不为?
例如在某省某市有一次车祸,私家车撞死了两个人,当晚撞死了,当晚解决:事故怎么认定、责任分担、适当赔偿,一应快速简洁,不留后手地解决好,由此并没多少人知道此事。一觉醒来,该做后事的做后事,该继续工作和做生意的继续工作和做生意,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某些事故发生后,不及时处理,不肯赔偿、不肯解决等等,很快就会发生闹事等社会问题,最终还得有人站出来解决。难道事情可以说不了了之就可以不了了之了吗?现在社会上,你再有势力,巴掌再大,你也遮不住天。你的后台再硬,人际关系再密,你也要站出来解决,人不怕事,但事把锲而不舍、拼命坚持的人。
由此,明知问题是要解决的,就好好地勇敢地真诚实意地以最快的速度双方协商解决,没必要拖延。遇到一些事情大家都不想,错误已经发生了,造就了某些影响和伤害,这是掩盖不了的事实。做任何事情要对得起良心更要坚持法律的底线,这些就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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