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金投入
在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明确了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定位、政策目标和指导思想,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了中央决策部署,加大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2011年到2013年全国的财政水利资金累计投入了13261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水利投入9423亿元,占财政水利总投入的71%,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水利投入3838亿元,占财政水利总投入的29%,国家和政府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已建成的万亩以上灌区接近8000处,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3增加到了0.52,有效灌溉面积增加了1.27亿亩。通过国家财政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金的投入,创新了财政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模式,充分发挥出了农民的主体作用,加大了对水利资金的统筹和整合的力度,切实实现了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管理,有力的推动了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
(二)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机制
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建设的有序化、规范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要性的宣传,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具体施工情况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程序和流程符合有关的规定,通过实行有效的管理机制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够快速、有效的进行。例如:某地区建立健全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机制,在整个地区加强了对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要性的宣传,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在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后开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施工结束后先进行了验收再交付使用,使得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符合相关的施工流程,保证了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
(三)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保障体系
为了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充分发挥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农业中的作用,应当不断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并健全相关的监督体系,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财政、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利用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全面实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从而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在这一过程中,还应当完善对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和质量责任,强化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还应当请上级有关部门通过查询资料和检查工程局部等程序实现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验收,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严格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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