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渔政大队在伏休期间,狠抓渔船安全工作,确保渔船开捕后生产安全创效益。 伏休以来,该大队针对辖区个别船老大安全意识不强、渔船上救生设施配置不完备等问题,进一步认真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重新与所属渔区签订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调整充实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船队。同时,利用伏休期积极开展船舶检验,对安全不达标的渔船,责令限期整改,还积极开展伏休渔船安全生产检查,至目前已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发出整改意见书4份。检查结果显示,渔船老大持证率、救生设备配备率、船检率均达到100%。 该大队坚持每个星期天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渔区或渔船,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并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开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努力增强辖区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救生本领。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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