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湖北于6月初出台一系列土地供应新政策,在去产能、去库存等方面作出了严厉规定。
据介绍,在房地产调控上,坚持一城一策,实行差别化供地。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住房用地供应削减50%;住房库存消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住房用地供应。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允许尚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优先用于养老、文化、体育等项目的开发建设,也可以转为棚改安置房建设。
在去产能上,湖北严把审批关,对钢铁、水泥等过剩产能新增项目,执行四个一律:一律不得通过规划修编、规划调整安排用地规划指标;一律不得安排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一律不准批地和供地。 (出处:中财网 2017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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