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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汕尾市区香洲路等八条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汕城管函〔2017〕15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汕尾市区交通运行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景观,改善城市形象,促进创建城市文明,加快推进汕尾老城区的升级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同意你局建设汕尾市区香洲路等八条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017-441502-48-01-802467。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计划对市区香洲路(城南路至奎山河)长约1.8公里、宽40米,城南路(公园路至海关)长约1.7公里、宽21米,文明路(汕尾大道至四马路)长约1.3公里、宽25米,大马路(广场路至凤照街)长约1.0公里、宽18米,二马路(汕尾大道至凤照街,其中文明路至友谊路段改造为步行街)长约1.4公里、宽12米,四马路—兴华路(城南路至文明路)长约1.2公里、宽21-32米,五马路(香洲路至凤山路)长约1.4公里、宽20米,翠园街(汕尾大道至文明路)长约0.5公里、宽11米等八条市政道路进行升级改造,道路总长10.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优化道路横断面布局、优化交叉口交通组织、机动车道沥青照面、重新铺装人行道、给排水工程(部分道路)、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三、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951万元;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切实落实节能措施,确保降低能耗。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规规定。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附件: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