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一个地级市!虽然穷困潦倒,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由此,作为城市的主体——人,应当适应这个城市的形象或者符合做一个市民的资格,难道不是吗?
汕尾市,这样的四五线城市毕竟也是一个城市,既然是城市,交通就应当有所管制,或者说人在城市里无论怎么样参与交通行为,都应当至少符合一定的交通安全需求而不是我行我素,我是流氓我做主!到处可见摩托车、三轮车、单车飙车、随意变道、随便停车、拼命鸣笛、逆道行驶、内侧挤车、摩托车或单车并排慢行等等。这是城市的模样吗?如果这也符合一个城市的形象的话,那汕尾的文明城市形象水分也太高了吧?交通管理部门对这样的现象不制止、不管束、不劝导、不教化、不处罚……一副默然的样子,生怕你们不出事那样,任由所有交通参与者自生自灭?真是怪异呀!有见过这种城市上的交通乱像的吗?非洲最穷苦的国家的乡村恐怕也没如此让人诧异的交通乱像吧?
昨天晚上,我在四马路驾驶着车辆经过糖街路口的时候,为了给对面行驶而来的小车让出空间而把车头往右拐了一下,印象中是打了半圈方向盘那样子,这时候竟然有一辆摩托车,车上一大人一小孩就从我右侧穿行而过。我看到后立马刹车,这时车头距离他的摩托车应该不到一只手掌的距离,多悬?多危险!那个人看着我,我看着他。我真想问他,你知道不知道你的鲁莽和粗鲁已经不符合驾驶车辆的资格?那样一点阔度的路面也敢拼命穿行!难道是赶紧去投胎吗?万一被我碰到,事情就可大可小了!更何况他的车上还有一个懵懂的小孩,如此冒险,你爸造吗?
在汕尾市市区的路面上行人都要挂行车记录仪才能放心出行,更何况车辆。我一直都忠告那些车辆上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的朋友赶紧加装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能为自己提供证据!我们驾驶车辆在马路上行驶,主观上不违反交通规则,但我们避免不了他人的找死精神,这种精神如果拿去打印度,相信不到一个礼拜就可以从中印边境打到新德里!但是,汕尾人把这种勇气撒泼在马路上,害人害己害社会,你们良心大大的被狗啃了吗?要死可以在家上吊!所谓“一样生百样死”,要死何必拖我们下水?我们前世欠你钱债还是情债了?今世要还!
汕尾人,驾驶摩托车、单车、三轮车乃至部分人,以老人、妇女、小孩以及文盲为主力军的违反交通安全专业户们,无论是在交通路口还是平坦的马路也或者是在大街小巷里,都是无惧无畏地冲啊!赶紧去投胎!须知,投胎讲究时辰吉利以及自己的阳间福德,如果如此盲目以及心存害人之心的人,“日吉四良,撞车归天”,也只能是个枉死鬼,打入地狱!切记!出门别害人,要死找个没人的地方死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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