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9%。所谓政府性基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它在我国是仅次于税收的第二大财政收入来源。
全国政府性基金每年3月31日之前,都要公布目录。从目录看,政府性基金的征收依据大多是一个部门规章或者一个部委文件,也就是“自我授权”,这可能会是未来财税改革的一项重点内容。
政府性基金每年都会公布目录,这是2017年的一部分目录
今年3月,财政部部长肖捷指出,财政部在减费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包括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基金;二是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
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为例,已经征收了50多年,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自来水、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煤气、轮渡等9项附加。例如在居民生活电价中,普遍有1分至2分钱不等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费。
不要小看这个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在2015年时,收入就已经达到295.52亿元。与改革中已明确的税收法定相比,收费法定还没有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不过,像今年4月1日取消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就开了一个很好的头。
一旦某一项基金形成了稳定收入之后,它会成为一个部门或者是某项工作的资金来源。只要这个部门还继续存在,只要这个工作还继续要做,那么取消它的阻力就会体现出来。
民航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都面临了改革中的阻碍。以旅游发展基金为例,有了这笔钱,旅游部门可以随意支配,自我改革的动力比较弱。
来源:今日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