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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越野车追逐藏羚羊事件,罚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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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10: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翳希 于 2017-10-10 10:26 编辑

8日夜间,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对越野车追逐藏羚羊事件做出了处罚,涉事7人共计被罚款10.5万元,并都已写下悔过书。 此次针对越野车追击野生动物事件的网络追击,堪称一次网络事件,“让他们体会体会藏羚羊的痛苦”,成了名句。处罚结果出来,仍有很多网友觉得罚轻了不满意。该怎样看待处罚,该怎样看待这次网络追击?


要·点·速·读


1.网友的追击过程,有编造事实、有侵犯隐私,但不应该因为网友的分寸感难题而彻底否定掉网友曝光和追踪的热情。

2.标志性个案,对于野保向来有重要的传播价值,网络事件在一次次促进文明观念的理解和传播。

3.网友分寸感的老师,是不缺席的、忠于事实和法律的严谨执法。


野保中“泥沙俱下”的网络追击应该被否定吗?

越野车追藏羚羊事件从6日爆料传播,到当天引起当地政府部门注意,再到一路提供行踪线索,直至肇事者归案,都有网友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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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人也对网友的爆料、追踪、人肉和辱骂行为提出了质疑,认为这样的“胜利”是有害的。


比如率先爆料的网友称“越野车追逐碾压藏羚羊,致使数只藏羚羊受伤死亡”,事后证明并不存在,初始爆料的网友是不是动机不纯,企图通过谣言吸引眼球?


比如,随着越野车车牌的公开,除了汽车行踪开始被追踪,车主的个人信息也开始被人肉,被网友谩骂、人身攻击。


这些泥沙俱下的网友行为,是不是足以改变事情的性质,分寸感难以掌握的网络追击是不是因此应当被否定?


恐怕还不能这么说。对于初始爆料者来说,确实不能回避事实核查的义务,但是不是要百分之百的有把握才爆料呢?不能这样苛求。一方面,初始发现问题的网友不是全能的,在手里已经有了比较有说服力的照片的情况下,如果等到全部搞清楚之后再行发布,纠正的时机可能就错过了。另一方面,一开始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可以在动态中得到修正,这是传播的一般规律。最后,对于一个伤害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案件,肇事者很可能正在飞速离开本地,公开的急迫性是存在的。


网友“让他们体会体会藏羚羊的痛苦”的想法,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并不完全是报复心理,而很可能是“人饥己饥,人溺己溺”的心态,自身感受到了藏羚羊的痛苦,希望肇事者也能同样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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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越野车追逐藏羚羊的7人来说,网友的曝光、人肉和谩骂也确实有几分冤屈,但是又难以避免,甚至碍于司法成本和公众舆论等因素,最后他们可能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这是网络众媒时代的特征,要避免误伤,恐怕还得自身先注意遵守法律和公德。


个案一直在推动野保观念的传播


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来说,如果没有一次次引起公众注意的网络事件,仅仅靠学者科普文的力量,很多观念深入人心还需要太多时间,恐怕已经等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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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穿山甲公子”事件,公众不仅不知道中华穿山甲已经接近被人吃绝种,更无法想象,现今有人还敢就这样明目张胆的吃

这些耸动的网络事件有的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准确的信息,甚至就是几张来历不明的照片,有的事后有结果,有的不了了之,但它们一次次传播知识,一点点改变着人们的观念。


2014年11月21日,网友“光阴几何web”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猎杀白鹤豹猫”的图片,他说,“昨天,有人打了只白鹤显示自己有多牛,今天又有广西人出来炫耀自己打的豹猫有多大”,“这是要把祖国大地的野生生命都逼上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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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的白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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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的豹猫

西藏墨脱官方首先站出来辟谣,回应称猎杀事件并非发生在墨脱。随后,有媒体称照片拍摄地点确认是广西,广西宣布调查此案。国家林业局也表示要严查严惩。


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刘洪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猎杀白鹤豹猫事件,引起中国民众如此强烈的关注,凸显了中国民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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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割野驴事件

活割野驴事件是另一件广为人知的事。2014年8月9日,陈某、李某从阿里地区扎达县曲松乡回扎达县城途中,看到一群西藏野驴后,开车紧追其中一头,并连续撞击两次,致使野驴受伤倒地,陈某下车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野驴捅死,并割掉生殖器。两人随后将野驴运回扎达县城,分给工地工人食用。在陈某提起驴尾巴控血时,李某给其拍照,后由陈某将照片发布于微信上,经网络转发引起公众的愤怒和谴责。陈某、李某迫于社会压力于2014年8月11日主动投案。2014年12月15日上午该案正式宣判,陈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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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1日,网友@潜水摄影玩家 在微博上发出消息:“南宁附近有个美丽的水下洞穴叫灵婉洞。里面住着一条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鳗鲡。在潜水员的眼里,它是湖里的鱼王,如果洞潜能看到鱼王都是幸运的。大家跟鱼王和睦相处了多年。直到前几天,这位兄弟的出现……”

网友分寸感的老师,是不缺席的、忠于事实和法律的严谨执法


当地政府部门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对7名涉事人员每人罚款10000元。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条款,对7名涉事人员每人罚款5000元。并责成涉事人员做出深刻检查。同时,还对当地保护区管理部门进行了问责。


看下来,这个处罚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重点在于,经反复对300平方公里大范围详细排查,未发现藏羚羊伤亡情况。

这个处罚也有明确法律依据,量罚幅度适当。它并没有盲从网友的信息和意愿。在网友像火一样的情绪面前,不缺席的、忠于事实和法律的严谨执法是平静的水,它能让事情留在正轨上,它也是网友分寸感最大的老师。


来源: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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