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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人风采] 美国律师刘兴:合法陪读 让留学子女与番茄炒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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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一则番茄炒蛋的广告刷爆了朋友圈。这个一盘番茄炒蛋难倒七尺男儿的故事,据说爸妈看了会沉默,留学生看了会流泪,真实折射出只身在外的低龄留学生所承受的巨大生活压力。
现在,不少中国孩子在中学,甚至小学阶段就被送出国读书。虽然趁年幼送孩子去国外的初衷是让他们能更融入海外的文化与环境,但家长自己却始终牵肠挂肚、忧心忡忡,成天为孩子的安全、健康、温饱操着心。
俗话说,有妈的孩子像块宝。第一次独自生活,走出母爱关怀臂弯的孩子,在美国要怎样面对学习、生活和交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又怎样承受与家人分离的孤独呢?于是,有些过度焦虑的父母想到了陪读。
但笔者向正规出入境机构问询后了解到,父母申请陪读签证照顾留学子女的做法在很多国家都行不通,其中就包括了留学大国美国。虽然美国有F-2 类别陪读签证,但只对留学生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开放,并不适用于留学生父母。通常来说,父母想去美国看望孩子,只能通过申请B2签证,每次在美停留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但自从美国出台有效期为10年的B1/B2签证政策后,不少留学生家庭欢呼雀跃,认为终于找到了解决陪读的身份问题:持B1/B2签证去美国,赶在停留期到6个月前出境,回中国住几天后再去美国,就又可以再住半年,如此循环直至孩子毕业。
那实际情况真的像家长们预期的那么乐观吗?
美国持牌律师刘兴告诉笔者,这样做的风险其实很大。刘律师解释道,B1/B2签证本质上是一种短期访问签证,只代表持有人可在美国进行临时访问,千万不能因为有了10年期的B1/B2签证就把美国视为长期居住地。刘律师透露,B1/B2签证不超过6个月的停留时间要求,既是对单次停留时长的限制,也是对一年内累计停留时长的潜在约束。B1/B2作为非移民类别签证,美国是绝对不允许持有者有移民倾向的。若签证持有人在美停留太长时间,很可能被移民官怀疑有移民倾向而拒绝其签证续签要求,甚至在入境时直接被美国海关拒之门外。因此,刘兴律师认为广大中国家长应慎重使用B1/B2签证在美长期陪读,以免造成难以预料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难道低龄留学的孩子就真的只能天天与番茄炒蛋为伴了吗?那也未必。对于有条件的、有计划未来去美国陪读的家长,刘律师给出了两个建议:
1. 办理投资移民。这是一个门槛相对较低的选择,通过投资50万美元于一个EB-5 项目,就可全家拿美国绿卡,投资期满后可收回50万美元的投资款,对申请人的语言、学历、工作经验等没有硬性要求;
2. 办理EB-1或L1类签证在美国工作,同样可以全家拿绿卡,但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社会知名度等有较高要求。
有丰富美国移民案件审理经验的刘律师告诉笔者,不论是EB-5、EB-1还是L1,都能让父母拥有长期居住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同时,又能让孩子得到与本地生相同的资源和福利,比如13年免费的优质公立教育,高于普通留学生9倍的名校录取率 ,不受工作签证所限的自由择业权等等。
2020界美国名校的国际学生与美国学生录取比例约为1:9
美国持牌律师刘兴提醒,由于目前美国移民法案正处于改革风口,想要申请以上签证类别的家庭还需尽快向专业机构了解申请移民的可行性,避免贻误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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