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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恶意竞争暴力抢单 房产中介存乱象
作为房屋买卖、租赁的服务提供者,房地产中介行业快速发展。近三年,丰台检察院共办理房地产中介人员犯罪案件20件,23人次。经调研,丰台检察院发现,由于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门槛低,行业管理不规范,导致乱象丛生,违法犯罪案件多发。
案例1:中介骗取客户钱财
由于房屋交易涉及合同、定金、监管基金、房款、贷款、税款、物业保证金、中介费等多项内容,流程繁琐,部分中介人员便利用客户不熟悉交易流程,以代缴购房款、税费为由诈骗客户钱款。2016年,某房地产中介石某利用客户周先生不熟悉房屋交易流程的情况,在还没有签订授权委托书时,便以缴纳税费为由,骗取周先生25.6万元。随后,又利用周先生不放心将监管基金放入虚拟监管账户的心态,以帮助监管资金为由,骗取80万元。这些钱,全部被石某个人挥霍。
案例2:恶意竞争暴力抢单
由于中介行业各公司竞争激烈,部分中介人员为了争夺房源、客源,不惜大打出手。
2016年底,某房地产中介业务员在小区门口招揽客户时,与另一公司的房产中介发生肢体冲突。区域经理白某纠集30余名公司员工到对方门店内斗殴,造成多名人员受伤,店内物品损坏。
案例3:“黑中介”改头换面
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除了少数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严格实行特许加盟模式外,很多小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挂靠加盟或经营权转让模式,使得很多资质不全的非法中介机构以合法形式进入市场,且在被举报后还可以重新注册新公司继续经营。
检察官:加强监管完善制度
丰台法院检察官薄亮表示,对中介机构的乱象,首先应加强对相关交易、纳税等重要环节的监管,探索产权变更信息、纳税信息等房地产交易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此外,应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准入审核和备案管理,强化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黑中介”曝光力度,探索强制退出机制。
中介公司内部也应完善财务管理和审核制度,设立专门资金账户,细化重大服务事项书面授权机制,加强员工法制教育,加强自身管理。
(出处:北京晚报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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