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海湾政府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都这样敷衍了事吗?
正文之前先看看今年2月及4月汕尾市环保局关于红海湾旺海养殖场的查处两个回复(截图自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
回复中可见关于汕尾红海湾旺海养殖场的信访投诉,这也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从2017/2/22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中可见,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已责令该养殖场在这一造虾收成之后自行关闭。从2017/4/25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中可见,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已要求区海洋渔业局、农林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及东洲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范围对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进行查处。2017年4月13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养殖场的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可为什么红海湾旺海养殖场在被责令关闭,拆除养殖场设施的今日,不但大搞建设,重新铺设抽排水管道,还能够继续投放虾苗恢复生产,这算怎么回事?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难道就是这样查处这非法养殖场的吗?查处过后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继续非法经营下去吗?难道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这家非法养殖场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责令关闭,查处、强制拆除养殖设施的今日还在生产经营,政府公信力何止,这还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啊!红海湾开发区政府对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的办理难道就是这样敷衍了事吗?是否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的相关法令在这非法养殖场眼中根本就是放屁,难道红海湾真是山高皇帝远啊,政令不通,执政不力之地啊。
对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不能这样处理,请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汕尾市环保局加强监督,确保查处到位,毕竟该非法养殖场查处过后还在继续生产经营,这是在挑战政府权威!
另外有必要一说的是红海湾东洲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12月24日关于立即停止非法养殖的通知中说到的违法违规就更多了,未经批准、非法养殖、涉及毁林、违法搭建、无证养殖、污染海洋环境、违法用地等,且列举了多个违反法律法规的条项,最后也是要求拆除所有养殖设施,若拒不执行,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查处。
可近日东洲街道在汕尾市民网网贴“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汕尾红海湾被取缔养殖场生产依旧,海域污染依旧”中的回复却很是含糊,根本不提这是已被红海湾开发区取缔的非法养殖场,且内容还有所偏袒,有所为这非法养殖场开脱,这样的是否是得到相关上级领导示意呢,这是怎么回事,充当保护伞,保驾护航吗?要知道这可是被取缔的非法养殖场啊!请相关部门彻查一下,当中是否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本文根据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来写,请市环保局跟进,加强督办,确保该投诉案件查处到位,毕竟这还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岂能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另外烦请转交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毕竟之前红海湾政府已责令关闭,相关部门查处,拆除养殖设施,凡事都要有始有终啊!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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