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质疑汕尾红海湾管委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袒护非法养殖场
首先看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
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处理情况:
1、经核查,信访人举报的旺海养殖场位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桥仔头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属高位池养殖。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曾受理过该举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并拆除其部分违建设施,该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
2、区海洋与渔业局于11月9日和11月27日委托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对旺海养殖场排水口水质进行检测,11月9日检测报告各种指标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11月27日检测中PH值、悬浮物、活性磷酸盐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无机氮超过劣四类海水标准。
3、下一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该场继续整改,并对该场水质持续跟踪监测,如发现排放超标,将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上图为红海湾管委会关于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
看了红海湾管区对于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很是无奈,严重质疑汕尾红海湾管委在办理过程中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袒护非法养殖场。要知道这是一家非法养殖场,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的办理有所使其合法化,把非法的养殖场当成合法的养殖场来办理,其办理经过更是简单,简直是敷衍了事,办理过程中对于该养殖场诸多违规违法方面不说,只单单抽水检验。
一、下面先说说这养殖场是非法养殖场的方面:
关于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非法方面将引用今年2月及4月汕尾市环保局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关于红海湾旺海养殖场的查处两个回复,以及红海湾东洲街道的于2016年12月24日发出的“关于立即停止非法养殖的通知”。
1、从2017/2/22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中可见:根据红海湾管委会《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案件后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汕红办函[2017]4号)的职责分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将该案件转交红海湾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进行调处情况。经查,该养殖池为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位于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东洲街道办事处湖东村委会桥仔头村,于2014年9月17日注册成立,经营者曾昭旺(与邓啓全合营),注册号:441503600021291,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养殖,该养殖主要养殖虾,场地系与桥仔头村租用,该养殖场主要利用海水进行养虾。2014年10月,汕尾市林业公安已对该养殖场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现取保候审中,目前,案件正在办理。
因为毁林开垦,该养殖场被立案查处,相关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取保候审,至今消息全无,目前案件应该说还没办理完成,这养殖场合法吗?该养殖场的案件从2014年到现在办理了几年,还没办理完,也算是汕尾红海湾的一大笑话!
红海湾开发区管委早在2012年印发了《关于立即制止非法占海和占用各类资源的紧急通知》,坚决遏制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严厉取缔破坏资源违法行为。可为声明这样毁林开垦,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的案件至今没办理完成。
下图为2017/2/22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
2、从2017/2/22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中可见:根据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中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经核实,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未取得养殖许可证件。同时针对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的情况,红海湾开发区已责令该养殖场在这一造虾收成之后自行关闭。
3、从2017/4/25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中可见,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已要求区海洋渔业局、农林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及东洲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范围对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进行查处。2017年4月13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养殖场的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下图图为2017/4/25汕尾市环保局的回复:
4、红海湾东洲街道办事处及红海湾多个部门于2016年12月24日关于立即停止非法养殖的通知中说到的违法违规就更多了,未经批准、非法养殖、涉及毁林、违法搭建、无证养殖、污染海洋环境、违法用地等,且列举了多个违反法律法规的条项,最后也是要求拆除所有养殖设施,若拒不执行,将启动法律程序,依法查处。这也证明这养殖场是非法,根本是连整改都不可能,因为这养殖场违法违规所以管区相关部门及东洲街道的相关通知是拆除所有的养殖设施。
下图为红海湾东洲街道关于立即停止非法养殖的通知:
从上面汕尾市环保局的两份回复及东洲街道的停止非法养殖的通知中可见旺海养殖场有诸多违法违规事项,可见这是非法的养殖场。
二、如此多违法违规的养殖场,究竟如何落实整改措施的!
从文一可见旺海养殖场有诸多违法违规事项,证明这是非法的养殖场,既然如此多违规岂是简单整改就可以的,要知道这同时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之前如果红海湾管区责令整改,那为什么在办理情况中没体现出来,有说的也是责令关闭,部门查处以及拆除养殖设施,这根本是明显取缔关闭。
至于红海湾管委在"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回复中,提到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这让人很不解,如此多违法违规的养殖场应当的是直接取缔,而不是停业整改,既然红海湾管区在信访的办理回复中说是停业整改,那就请公布之前责令停业整改的文件。
如果说红海湾管区真有责令停业停改的文件,而该养殖场又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那是否说该非法养殖场之前如此多的违规事件已经全部处理完了,而非法的养殖场也合法化了,那么落实的整改措施该有多少呢?那么下面的诸多违规事项都应该都落实整改了吧。
1、文一说到:汕尾市林业公安2014年已对该养殖场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现取保候审中,目前,案件正在办理。那么汕尾市林业公安是否已经对此毁林开垦案件办理完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被取保候审的相关责任人没事了!
2、未经批准在湖尾水库副坝坑底非法建养殖池进行养殖的违法行为已经落实整改了;
3、涉及毁林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了;
4、违法搭建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了;
5、无证养殖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了;
6、污染海洋环境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了;
7、违法用地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了。。。。
既然是红海湾管委信访案件办理中旺海养殖场是已落实落实整改措施重新投入生产的合法正规养殖场,那么应该不缺这些落实整改的文件!那么就请旺海养殖场提供所有落实整改的文件,缺一不可哦!
三、再说说红海湾管委简单办理的方面:
根据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处理情况:区海洋与渔业局于11月9日和11月27日委托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对旺海养殖场排水口水质进行检测,11月9日检测报告各种指标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11月27日检测中PH值、悬浮物、活性磷酸盐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无机氮超过劣四类海水标准。
红海湾管委在信访投诉中,抛开该非法养殖场所有不合法的事项(非法养殖、涉及毁林、违法搭建、无证养殖、污染海洋环境、违法用地)的办理,只单纯抽水检验,这是何般道理,避重就轻吗?要知道这虾场重新投入生产不久,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虾苗新投放且都还没长大,暂时又有何污染可言,这里附上今年年初虾场污水直排入海,严重污染附近海域海水,致周边海鱼翻白肚死亡一片图片做参考。
上图为年初排放的乌黑污水及死亡的海鱼:
且旺海养殖场新搭建的抽排水管占用村前大片海域这点针对国家海洋督查重点督察的“围填海”也没说到!今年8月份左右何以能再铺设抽排水管?
下图为8-9月份新建的抽排水管道:
关于对于红海湾管委对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简单办理的方面这里就不多描述了,只希望红海湾不是山高皇帝远之地啊,也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是对于违法违规的养殖场,都能使其合法化。
严重质疑汕尾红海湾管委在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的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袒护非法养殖场,强烈请求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根据本文所提到的旺海养殖场违法违规事项重新彻查﹝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请国家海洋督察组、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汕尾市委市政府彻查一下,当中是否有不为人知的一面!
2017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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