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于11月27日致信国家海洋督查组第五组(广东)反映“汕尾红海湾被取缔养殖场生产依旧,海域污染依旧”,国家海洋督查组反映速度很快,很快就将相关投诉转汕尾市办理,而汕尾市于11月29日接到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按照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立即转给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处理,同时红海湾管委办理速度不可谓不快,奈何,唉!说多也是泪啊!下面先看看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
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处理情况:
1、经核查,信访人举报的旺海养殖场位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东洲街道桥仔头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属高位池养殖。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曾受理过该举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并拆除其部分违建设施,该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
2、区海洋与渔业局于11月9日和11月27日委托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对旺海养殖场排水口水质进行检测,11月9日检测报告各种指标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11月27日检测中PH值、悬浮物、活性磷酸盐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无机氮超过劣四类海水标准。
3、下一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该场继续整改,并对该场水质持续跟踪监测,如发现排放超标,将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上图为红海湾管委会关于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
看了红海湾管区对于该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很是无奈,处理情况中写到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而在下有证据表明红海湾之前对旺海养殖场做取缔处理而不是停业整顿,下面是红海湾东洲街道办事处在汕尾市民网《是谁为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保驾护航,撑起一片天》的帖子的回复,可见2017年4月23日,红海湾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旺海养殖场予以取缔。
网友:
您好!
您在汕尾市民网发的《是谁为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保驾护航,撑起一片天》的帖子,我们已认真阅读。感谢您对东洲街道以及 红海湾旺角养殖场的关注,感谢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因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现将有关问题在此答复如下:
1、2017年4月23日,经红海湾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旺海养殖场予以取缔后,该养殖场至今没有生产经营。
2、为推进创文创卫工作,近期,桥仔头村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村内生活排水沟的改造、村前排洪沟的整改、巷道铺设水泥、垃圾清理等。
3、在汕尾市民网反映的排水管道,是否属于旺海养殖场抽排水管,我街道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结果将对外公布。
我们街道很多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在此,再次对您的关注和建议表示感谢。也热忱希望社会各界对东洲街道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您的帮助和支持是我们不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东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1日
取缔和停业整顿是不一样的,取缔是一个句号,代表这非法养虾场的关闭,而停业整顿是一个逗号,代表着整改后可以继续经营!汕尾红海湾管委在办理过程中竟然为袒护非法养殖场而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
要知道这是一家非法养殖场,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的办理使其合法化,把非法的养殖场当成合法的养殖场来办理,其办理经过更是简单,简直是敷衍了事,办理过程中对于该养殖场诸多违规违法方面不说,只单单抽水检验。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啊!
当前只是展示红海湾管委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的证据,暂不对内在原因做评论及深入探讨,反正可想而知猫腻重重,是非多多,真是官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啊,难怪古往今来都说官字两个口,吃完原告吃被告!!
其实东洲街道办事处下面这个通知文件就可证明这是非法的养殖场,那么多个违法违规事项,根本不存在停业整改的可能!真要说停业整改也只能是个别官员的个人行为!
(转自广东第一政民互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