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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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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0 21: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

    近期(11月20日~12月19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进驻广东开展海洋督察工作,在下于11月27日致信国家海洋督查组第五组(广东)反映“汕尾红海湾被取缔养殖场(旺海养殖场)生产依旧,海域污染依旧”,国家海洋督查组反映速度很快,很快就将相关投诉转汕尾市办理,而汕尾市于11月29日接到信访案件后,高度重视,按照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立即转给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处理,下面先看看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其中描述了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曾受理过该举报,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并拆除其部分违建设施,该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
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jpg
     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描述了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今年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而该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

    在下对于办理情况所描述的“责令企业停业整改”这一点很是疑惑,该养殖场之前应该是被取缔,而不是停业整改!应该取缔从下面三点可见:

1、因为该养殖场有诸多违法违规事项,如未经批准、非法养殖、涉及毁林、违法搭建、无证养殖、污染海洋环境、违法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这些违法违规情况都要整改落实并通过检查验收,实在不容易!所以之前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这养殖场的处理当是取缔而不是停业整改。
东洲1.jpg
2、汕尾环保局之前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上的回复中都没提到停业整顿:由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也曾受理过该非法养殖场的举报,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汕尾市环保局、红海湾管委也对这非法养殖场进行查处,在下看之前汕尾市环保局在汕尾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对于投诉非法养殖场的问政贴的回复,其中言明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未取得养殖许可证件;同时针对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的情况,红海湾开发区已责令该养殖场在这一造虾收成之后自行关闭;另外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已要求区海洋渔业局、农林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与环保规划局及东洲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范围对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进行查处;2017年4月13日,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养殖场的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回复中的这些这些处理情况中只有未取得养殖许可证件、责令关闭、相关单位查处以及强制拆除养殖设施,根本没提到停业整改。
1环保局文件.jpg 1问政回复1.jpg 2问政回复2.jpg
3、另外红海湾东洲街道办事处在汕尾市民网《是谁为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保驾护航,撑起一片天》的帖子的回复,也明确可见2017年4月23日,红海湾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旺海养殖场予以取缔。东洲街道的声明所说的取缔与红海湾管委在办理情况中却说到了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是相互矛盾,当然在下更信东洲街道所言,毕竟红海湾管东洲街道,东洲街道管辖桥仔头村,对于桥仔头村中非法养殖场的情况当更了解!另外东洲街道的声明是8月份,而红海湾管委的办理情况是12月,足足四个月的时间,如果东洲街道办事处之前声明有误,那红海湾管委也早就指出了,故东洲街道所说的取缔比红海湾管委所说的停业整顿更靠谱。
取缔的证明.jpg
综上三点:红海湾管委之前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对旺海养殖场予以取缔,故在下严重质疑汕尾红海湾管委在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抓小放大的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袒护非法养殖场,把取缔当成停业整顿办理!其目的就是为非法养殖场做开脱!要知道取缔和停业整顿是不一样的,取缔是一个句号,代表这非法养虾场的关闭,而停业整顿是一个逗号,代表着整改后可以继续经营!

由于非法养殖场的投诉案除了是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也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这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的交办案件,应该有详细的办理情况回复。故这里咨询当时汕尾方面对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这个交办案件的办理情况,看看红海湾管委之前有没有对旺海养殖场停业整顿的处理,看看红海湾管委之前有没有对这养殖场做停业整改处理,如果没有,则是在瞒骗国家海洋督查组!

另外,请转交红海湾开发区管委,红海湾管委在关于国家海洋督察组交办﹝2017﹞124号信访举报事项的办理情况中回复“描述了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今年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而该养殖场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重新投入生产。”这个内容,要知道红海湾管委今年曾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养殖场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整改,落实整改后,也须经红海湾管委多个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再恢复生产经营。那么顺便请红海湾管委公开责令停业整改的文件以及落实整改后,红海湾管委多个部门检查合格的文件,这是停业整改后回复生产最基本的流程,相信红海湾管委有详细的文件!

请汕尾市环保局公开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的办理情况!请红海湾开发区管委公开停业整顿文件以及落实整改后的检查验收文件!看看红海湾管委如何能在非法养殖场有那么多项违法违规的前提下还能如何开出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的文件。希望汕尾红海湾管委在国家海洋督查组交办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没有为袒护非法养殖场而瞒骗国家海洋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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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4: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您好:
你上述举报反映的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已交办,该宗案件由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我街道及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拆除部分违建设施,其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份重新投入生产。日前,由红海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对旺海养殖场排水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检测中PH值、悬浮物、活性硝酸盐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无机氮超过劣四类海水标准。下一步将要求该场按有关规定继续整改,并由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场水质持续跟踪监测,如发现排放超标,将依法进一步采取措施。

                                                                                              东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1日
发表于 2017-12-11 15: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关于对《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回复

《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反映的情况,经我街道认真核查,现答复如下:
1、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已交办,该宗案件由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我街道及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拆除部分违建设施,其落实整改措施后于今年11月份重新投入生产。
2、日前,由红海湾区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对旺海养殖场排水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检测中PH值、悬浮物、活性硝酸盐均符合二类海水标准无机氮超过劣四类海水标准。
3、要求该场按有关规定继续整改,并由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场水质持续跟踪监测,如发现排放超标,将依法进一步采取措施。
最后,感谢你一直对我街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该养殖场的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该养殖场落实整改。


东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1 15:42:3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时帅哥(陈金泉) 发表于 2017-12-11 15:17
关于对《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回复

《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 ...

网友:
    您好!
    您在汕尾市民网发的《是谁为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保驾护航,撑起一片天》的帖子,我们已认真阅读。感谢您对东洲街道以及 红海湾旺角养殖场的关注,感谢您为我们的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因您没有留下联系方式,现将有关问题在此答复如下:
    1、2017年4月23日,经红海湾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旺海养殖场予以取缔后,该养殖场至今没有生产经营。
    2、为推进创文创卫工作,近期,桥仔头村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村内生活排水沟的改造、村前排洪沟的整改、巷道铺设水泥、垃圾清理等。
    3、在汕尾市民网反映的排水管道,是否属于旺海养殖场抽排水管,我街道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结果将对外公布。
       我们街道很多工作做得还不够完善,在此,再次对您的关注和建议表示感谢。也热忱希望社会各界对东洲街道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您的帮助和支持是我们不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东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1日

东洲街道之前说的取缔,难道是乱说的吗,那要追究你们的责任了。一点政府的权威都没有。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1 15:46:3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时帅哥(陈金泉) 发表于 2017-12-11 15:17
关于对《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回复

《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 ...

责令停业整顿,还有落实整改后通过检查都应该有文件吧,请问有按你们之前立即停止非法经营的通知,一项项的落实整改并检查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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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5:56:2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83.36.128.x 发表于 2017-12-11 14:30
您好:
你上述举报反映的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已交办,该宗案件由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我街道及有 ...

呵呵你没看清楚内容,这帖子是问之前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之前回复督查组的内容,而不是要你对这文章做这个回复。
发表于 2017-12-11 15:58:5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时帅哥(陈金泉) 发表于 2017-12-11 15:17
关于对《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的回复

《咨询中央第四环境保护 ...

红海湾管委须提供的文件至少包括以下:

1、红海湾管委组织有关部门责令该企业停业整改的文件;
2、红海湾管委在该养殖场落实整改后,允许恢复生产的文件;
3、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未取得养殖许可证件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并取得养殖许可证件;
3、汕尾市林业公安2014年已对该养殖场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现取保候审中,目前,案件正在办理。那么汕尾市林业公安是否已经对此毁林开垦案件办理完毕的文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又被取保候审的相关责任人没事的文件!
4、未经批准在湖尾水库副坝坑底非法建养殖池进行养殖的违法行为已经落实整改并获得批准的文件;
5、涉及毁林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的文件;
6、违法搭建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的文件;
7、无证养殖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的文件;
8、污染海洋环境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的文件(此文件可免提供,因为鱼虾尚小,看不错污染就当此事项落实整改并通过检查);
9、违法用地的违规事项已经落实整改通过检查的文件。。。。
发表于 2017-12-12 10: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在网络散布谣言,说旺海养殖场污染,东洲港养殖场那么大你怎么不说,我看你是走狗。
发表于 2017-12-12 10:59:1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陆潭 发表于 2017-12-11 15:42
网友:
    您好!
    您在汕尾市民网发的《是谁为汕尾市红海湾旺海养殖场保驾护航,撑起一片天》的帖 ...

东洲街道一会取缔一会停业整顿,一个死刑,一个有期徒刑,且只有几个月的徒刑,,真是官字两个口啊
发表于 2017-12-12 11: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有何用意,一如再,再如三,恶意整弄政府
发表于 2017-12-12 15: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好文采,为什么要刻意整弄旺海养殖场,红海湾养殖场千千万万
发表于 2017-12-12 17: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居心不良啊,,,天会收他的,,自己开养殖场失败,,,现在心里歪曲,,散布谣言,,,存心想搞垮汕尾的养殖业啊,,天就知,,天会收他的,,,
发表于 2017-12-12 17: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不务正业,整天想养搞垮汕尾的养殖业,,这个人心好恶毒啊,,
发表于 2017-12-12 18: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好文采,你三番四次整弄旺海养殖场,红海湾养殖业千千万万,你怎么不说,旺海是不是干你老婆,干你娘?
发表于 2017-12-12 22:13:0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批来信编号38号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这个市环保局应该知道,当时有回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
发表于 2017-12-13 11: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人渣,维巩天下不乱,以为好文采就能整三道四,坏事做尽,等着天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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