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辈参加革命后踪迹全无,其公妈双亲等13具骨骸暴晒中!
我是海丰城东镇桥东村人,家中先辈“彭继镇、彭乌佛”两位姥爷1940年左右参加革命,后期参加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在海丰赤石大安峒田心坑成立的东江纵队第六支队,之后一直踪迹全无、下落不明。彭继镇的母亲当年曾数次前往海丰赤石大安峒田心坑探望儿子,可以明确其当时这叔侄俩在这部队里!
2014年听起父辈说接到城东镇政府迁坟通知要迁走位于海丰城东辖区平岭的革命烈士公妈双亲坟墓的时候,本人才第一次听到“彭继镇、彭乌佛”两个人的名字,也才知道家中有两位长辈参加革命的事情,当时曾发信向海丰档案局咨询,咨询可否查到“彭继镇、彭乌佛”两个人的资料,下面是海丰档案局的回复!
咨询内容:咨询:请问可以查到“彭乌佛、彭继镇”两个人的资料吗?
我是海丰城东镇桥东村“熟牛皮彭”人,家中先辈“彭继镇、彭乌佛”两位姥爷好象是1945年的时候参加革命的,当年参加的是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在海丰赤石大安峒田心坑成立东江纵队第六支队(以下简称“六支”),之后一直下落不明,至今多年。小一辈的不了解,家中长者深以为憾,深深惦挂着,昔日两位先辈参加革命后不明不白,无影无踪,那么他们两位在那个大革命时期的是否遭遇了什么,情况又是如何,是否为党国牺牲!事隔多年,也经历了几代人,如果不是还供奉着他们两位,估计连自己人都忘记这两个先辈。
海丰档案局的回复:
1、彭先生:你好!
我局已经在海丰档案信息网“网上留言”栏目作了初步回复。
你的先辈参加的部队是否属于另一支部队,或者,他们到部队后,改了名字,等等,都有可能出现。如:海丰公平人黄显群,东江纵队第六支队参谋长。北撤山东后,在攻打济南的战役中牺牲。当时,他有“李明”、“黎明”、“黄献群”等三个名字。山东济南战役纪念馆烈士姓名是“黎明”。后来经考证:黎明是黄献群。但我县一直称他为黄显群。其实是属于同一个人。
海丰县档案局
2、彭先生:
由于没有及时打开邮箱。过了几天才回复,对不起。
东江纵队烈士名单,有些只有姓名,或性别,籍贯有些注明那个县。
如果名出现别名,甚至姓也出现别的姓,查找难度就更大了。我们上次回复时,提到东江纵队海丰县公平人黄显群,在他牺牲地山东济南的纪念馆,称他为“黎明”,还有,有的称他为“李明”、“黄献群”等,其实是同一个人。
你的努力,包括我局”网上留言“栏目回复,还有汕尾市民网、海丰民生网,等等,登载相关信息,也是一种寻找方法。
海丰县档案局
从海丰档案局的回复可见没有这两位先辈的消息,是名字有误对不上号(毕竟当年的名字,有名,有字,有号,或者改名参加部队也有可能)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导致没有名列其中,就不清楚了!
彭继镇的消息全无,应该早已失落,至于彭乌佛当年似有断断续续的传闻,好像当年有消息说他受伤严重,后离开部队驻地(海丰赤石大安峒田心坑),之后好像又有消息说伤重不治身亡,但由于担心被国民党发现,偷偷找个山头埋了!不过由于事隔数十年,已经难以查证。
小一辈的不了解,家中长辈深以为憾,一直深深惦挂着,昔日两位先辈参加革命后不明不白,无影无踪,那么他们两位在那个大革命时期的是否遭遇了什么,情况又是如何,是否为党国牺牲!事隔多年,也经历了几代人,如果不是还供奉着他们两位的牌位,估计连自己人都忘记这两个参加革命的先辈。还有两位姥爷当年住过的旧宅还在,解放后曾被生产队来做牛舍缚牛,现在被作为旧屋子摆放杂物!
当前有两事,一是要向海丰民政局或相关部门咨询是否能找到彭继镇、彭乌佛这两人的资料,二是请求海丰县政府、城东镇政府协调处理的革命烈士公妈双亲骨骸安葬事宜!
一、向海丰民政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求证一下,看看是否能查到彭继镇、彭乌佛这两人的资料!
请海丰民政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查询一下东江纵队第六支队是否能查询到彭继镇、彭乌佛这两人的资料!如东江纵队第六支队没有这两位烈士,那么其他支队又有没有!
据家父介绍,解放后,土地改革运动的时候,政府也已经承认两人革命烈士的身份,只是因为我爷爷被说具有地主成分,而不被承认烈属身份!尤记当时乡政府的领导名叫林清,另记父辈描述,当时乡政府一个叫吴属的领导还在海丰彭氏祠堂说道,我爷爷((彭少宣))有地主成分不能作为烈属,烈属应该让另外一个人做。然而这个人虽然也在同一宗室,也有亲戚关系,但和两位革命烈士并无大关系。至于最后他是否当上烈属也不可知了,反正咨询其是否烈属,他都亦以否认。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我爷爷被指地主成分,那当时已经是列属身份,也不至于今时今日还不知道连两位先烈消息如何都不知道!
要知道彭继镇、彭乌佛两位姥爷参加革命加入东江纵队第六支队之后就下落不明、踪迹全无,由于其两人皆无后代,其父母晚年的生活都是由我爷爷((彭少宣))照顾,百年归老前也指定由亲房的我爷爷承顶香火,身后事也是由我爷爷及其他几个叔爷办理!
父辈们一直有怀疑,由于我爷爷(彭少宣)当年被指具有地主成分而不被承认为烈属,再加上又有乡政府干部从中作梗,军烈属应该已经被谁冒名认领,认领之人从未照顾其双亲,对其身后事也从无过问。当前被谁冒名认领虽有目标之人,却一直缺乏相关途径求证此人是否革命烈属,父辈尤记其门口当年连续数年都贴有军烈属相关对联。向其询问,其又否认革命烈属。
故,当前除了请求看能否查询两位烈士的资料的同时,另外要咨询海丰民政局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就是,海丰城东镇桥东村的革命烈士都有谁,革命烈属又有谁!这里求告知一下桥东的革命烈士及其后辈名字,看是否有一位的名字和父辈们当前所猜疑冒认之人的名字吻合吗?只要桥东有此人名列革命烈属其中,就可在明确是他冒名顶替同时,也可顺藤摸瓜找到烈士的相关资料。
其实是否革命烈士,是否是烈属也无关系,只是不想两位姥爷的事情成为祖辈,父辈心中永远的遗憾,故作此求证!祖辈、父辈对俩人之事深深挂念,不想到我们这下一辈人身上还纠缠不休,不清不楚!至于两人是否革命烈士并不关键,关键的是不想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啊!也不想冒认革命烈属的人隐瞒下此两人消息,而我家中长辈急于了解情况的却多年不可知!
二、请求海丰县政府、城东镇政府协调处理修坟事宜!
几年前,海丰县城东镇政府通知辖区内(平岭)迁坟,也由于当时过于担心革命烈士公妈双亲的坟墓被挖掉,骨骸被毁,本着对革命烈士公妈双亲的尊重,在几位叔伯商量后,于2014年左右将平岭中彭继镇、彭乌佛父母公妈及相关坟墓挖出,五座坟墓中的五块墓碑及13具金斗(其中两具金斗是彭继镇、彭乌佛的追魂金斗,用于追忆参加革命后失落的两人)迁走,并稳在城东镇竹仔坑水库祖坟附近。
正所谓心急则乱,由于两位革命烈士一直是家族中的骄傲,当时也过于担心革命烈士公妈双亲的坟墓被挖掉,骨骸被毁,且由于当时是迁坟通知是第一次,还没发出迁坟通告,且只是口头通知,没有涉及补偿事宜,也就未与城东镇政府详加协商迁坟事宜的情况下就把坟墓中的骨骸迁出。
彭继镇、彭乌佛公妈父母骨骸金斗被挖出后一直稳在城东镇竹仔坑水库祖坟附近,这些骨骸无人承担,也由我父彭圆(彭少宣之子)承担起来。只是由于近几年来家里出现状况,有心而无力再次建坟埋葬,当前骨骸、金斗饱受风吹日晒,周边杂草丛生,想迁回平岭原坟,却又迟早要被拆,很是无奈,实在愧对先人,愧对两位革命烈士,连他们公妈双亲骨骸都照顾不妥当。
图为在城东竹仔坑水库的革命烈士公妈双亲的骨骸金斗
当前海丰县城东镇辖区的旧坟还未被拆,且完整无损,旧坟应该在城东镇辖区平岭(大概第三/四期开发区内吧),但由于五座坟墓中的13具金斗及五块墓碑之前迁走, 由于坟墓无碑且金斗3已搬走,故坟墓被当成无主之坟不被城东镇政府编号,如此也就难以与城东镇政府协商迁坟补偿相关事宜!至于说把挖走的13个金斗再迁回平岭旧坟原位,作为筹码争取迁坟补偿,这就不可能了,再次折腾先人的事情实在难以做出!
图为在城东平岭第三/四期开发区内的五座坟墓
由于当时将金斗骨骸迁出事出突然,也未进行深思,以至今日难以协商迁坟补助问题!当前位于平岭第三/四期开发区内的旧坟还未拆,但相信很快就拆到这边了,此事须在坟墓被拆前解决,望海丰县政府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重新修坟事宜,这些金斗里面的骨骸都是可怜人,儿子孙子(两位烈士是亲叔侄)参加革命一去不回,纵然周边就有这参加革命后失落的儿子孙子的金斗在,可都是空的,都是便于追思亡魂的追魂金斗。
当前革命烈士公妈双亲的骨骸处于暴晒状态,周边杂草丛生,杂乱不堪,他们的儿子孙子当年参加革命都失落了,也无直接后代,我一家三代,我爷爷,我爸,今日的我,身上背负着这失落的两个革命烈士的家庭及身后事!当前我的家庭环境也很是困顿,实在难以照顾周全。希望俩革命烈士在天之灵保佑,希望海丰县政府、城东镇政府能本着这是参加革命的烈士的双亲,给予关怀及照顾,让革命烈士的公妈双亲的骨骸不再遭受风吹日晒,能早日重新入土为安。
不管彭继镇、彭乌佛是否革命烈士,但当年参加革命无疑,参加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在海丰赤石大安峒田心坑成立的东江纵队第六支队无疑,这些事项相关部门都可前来海丰城东镇桥东生产队调查求证,当前桥东还有老人知道这事情!一直以来都没有其两位的消息,这是多年来多人的疼!
当前致信一是想看看能否深入了解一下两位烈士的情况,二是两位先辈参加革命后毫无消息,当前其公妈双亲骨骸处于暴晒中,希望海丰县政府、城东镇政府能多为协调,照顾,让革命烈士的公妈父母的骨骸免受风吹日晒,能早日入土为安。
海丰县城东镇桥东村
2018年1月2日
彭园(彭少宣之子):13809797396
彭义(彭少宣之孙):13500089466
(题外话:配合政府工作,接到政府部门发出的迁坟通知后先迁走坟墓的金斗骨骸,再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这并不违规。总不能说,接到迁坟通知后,过于担心备受家族尊重的革命烈士公妈双亲骨骸被毁,第一时间将骨骸迁出,之后再与相关部门协商补偿,这样就违法相关规定,而不给补偿吧。
国家法律没规定收到迁坟通知后先行把骨骸迁走再协商赔偿,就失去赔偿资格啊!也没规定收到通知后,未与相关部门协商好,先行迁出,之后再与政府部门协商,就失去赔偿的资格吧!只要坟墓不是无主坟墓就可以。
其实,接到政府迁坟通知后,在未与政府部门协商情况下,先把坟墓中的金斗骨骸迁走,这也算是支持和配合政府迁坟工作的一种表现。总不能等政府开发到,急于平整土地的时候再协商迁坟吧,那就太耽误政府开发进度了。
配合政府工作先行迁走骨骸,政府部门也不能因为坟墓没金斗就说这坟墓是无主,而不编号啊,没得补偿啊。毕竟随着开发工作,坟墓迟早要迁走的,总不能说配合政府工作,未协商就先迁出就失去赔偿资格吧,毕竟金斗骨骸迁走了,可坟墓完井无损的还在,一样可作为赔偿依据。至于当前坟墓没编号,失去补偿资格,可能是遗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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