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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备受各界关注的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不过,文件中的一个提法,却不仅仅是关乎农村经济——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大家以后可以跑到农村买块地,盖别墅、修大院、过“春暖花开”的日子呢?
为下乡置地划红线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大量农民已经成为“新市民”。根据2017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披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有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为应对这一全新局面,不少专家分析指出,当前的乡村振兴战略要与城镇化进程协调推进。在此次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有不少内容与城市乡村协调发展,促进各种要素平等流动密切相关。
文件指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除此之外,文件还出台了不少在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实现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例如,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可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再如,文件还提出要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过,文件同时指出,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解释道,相关措施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事实上,同样的话,国土资源部今年1月就曾提出。据央广网报道,在1月15日的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强调,严守改革底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
(作者:李可愚 贾运可)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 2018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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