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心无挂碍 于 2018-2-6 16:40 编辑
某一天晚上,汕尾某县局召开以“家庭助廉,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训”为主题的干部家属座谈会,希望广大干部家属充分发挥在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特殊作用,共同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本意应该是好的,出发点是善良的。起码可以营建一个“反腐倡廉”的氛围,制造一个廉洁奉公的空气。但是,想借助“内助”来反腐败,有没有效果,只有天知。上天才知道的事情,我们是无法把握其效果的。
其实很多“内助”很世俗化,视野不开阔,胸大脑小,根本就不知道国计民生是何物,根本就明白“天下为公”是什么东东。很多时候,还成为“外主”的撺掇者,甚至是帮凶。所以,想塑造“廉内助”来反腐败,觉得效果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没有什么效果。而且,这样做,把家国混成一体了,把家庭和单位、社会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说,“内助”没有责任去监督“外主”的权利;从道德上来说,也没有义务去讽喻“外主”的行为。
反腐败,靠的是营建良好的党风、政风,靠的是不断完善的政治、法律制度,靠的是有一支作风优良、公正执法、效率高效的执法队伍。而不是其他。
从这件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出,走依法治国之路还要努力再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