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百岁老人拒疏散自杀 东电被判赔千万日元)
日本福岛地方法院20日裁定102岁老人大久保文雄(音译)自杀与福岛核电站事故之间有因果关联,判处核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支付大久保家人补偿金1520万日元(约合90万元人民币)。 大久保文雄生前一直生活在福岛县饭馆村,距福岛第一核电站大约40公里。2011年4月11日、即东日本地震发生一个月后,大久保看电视,得知政府打算向饭馆村下达紧急疏散令。他随后告诉儿媳美惠子(音译),自己不想疏散。次日,他被发现在房间内上吊身亡。 主审法官金泽秀树(音译)说,由于年事已高,大久保“承受了让他无法忍受、一旦疏散就可能客死他乡的痛苦”,最终选择自杀。 共同社报道,2014年和2015年类似诉讼中,福岛地方法院都判定东电败诉,裁定这家核电站运营商向原告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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