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供稿》为全力创建春运后期全市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新港中队根据交警支队及市区大队的工作要求,组织警力整治机动车违法占用公交车站的行为,严查全市各公交车停靠区域、乘客候车区域路段停车的违法行为,并予以严处。
执勤民警正对占用公交车站候车点的机动车辆进行查处。
百汇市场公交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三马路口公交站
私家车占用了公共汽车停车位,公交车到达这些站点常常无法接近站牌,只能停在路中间上下乘客,既给群众带来不便,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公交车临时停靠在行车道上后,加上道路狭窄,后面车辆将无法通行,造成短时的交通堵塞,而如果后面的车辆想要强行超车,将会有一段路程的逆向行车,危险不言而喻。
执勤民警查处收缴利用反光锥占用停车位的行为
协兴广场公交站
吉祥路口公交站
城内路口公交站
通航路公交站
市人民医院公交站
通港路口公交站
二马路口公交站
私家车停靠在公交车专用停车位是不允许的,一经发现,会对此拍照抄牌并罚款,严重的话还将拖车处理。汕尾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汕尾道路交通的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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