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海丰县公安交警在海丰县城多路段展开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整治中,交警依法扣留摩托车多辆。详情有待官方报道。
目前,摩托车已成为市民朋友的主要交通出行方式之一。由于摩托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和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突出,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特别是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严重加剧了事故损害结果,成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在此提醒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为了自己及其他人的安全,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交警也将持续严厉打击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