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丰县教育局文件 海教[2012]32号 关于动员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五年制师范类教育专业(定向培养)的通知 各初中(完中)学校: 根据2010年4月1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我县今年继续委托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开办五年制师范类小教大专班,定向培养我县小学教师,招生人数共100名。由于今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招生形式与往年不同,实行单独招生考试,不再在中考中进行招生。为此,请各中学积极动员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并在宣传发动时提醒学生注意考试和招生形式的改变。为做好今年我县定向培养小学教师的考试和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 具有海丰县户籍的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办学形式 办学形式为5年制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教育,其中前3年在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后2年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考试费 1. 网上报名:2012年3月15日-20日考生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五年制高职班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_gz)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系统要求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情况(含个人信息、报考志愿、考试地点和现场确认报名点等),并认真核对录入是否正确。 2. 报名确认: 3月24日-25日到海丰县教育局一楼招生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电子摄像、交纳报考费。 3.报名材料:携带网上预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原件。 4.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地点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音乐、美术专业术科考试设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艺术楼、体育专业考场设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 5.报名考试费: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每生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取;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报名费在报名确认时向考点缴交。(尽量携带银联卡刷卡缴费,没有银联卡也可以交现金) 6.准考证:考生在开考前一天(4月13日)到海丰县教育局一楼招生大厅领取。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六、术科面试方案 (1)音乐教育: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简谱视唱,音准、节奏模唱,舞蹈动作模仿; ②专项基础:A:自选歌一曲;B:加试钢琴或其他乐器。 (2)美术教育: ①基本素质:A: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B:色彩辨识能力。 ②专项基础:A:人物速写(20分钟);B:静物素描写生(2小时)。 (3)体育教育: ①基本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原地); ②专项基础:(以下任选一项)100米、200米、跳远、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七、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和体育专业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 八、毕业待遇与分配方向及优惠政策 考生被录取后,与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县教育局在考生取得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后,负责安排工作,分配到海丰县二、三类地区乡镇小学任教,享受县公办教师待遇。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以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九、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660-6799228 招生QQ:2298629517 招生联系人:许老师:13421530898 庄老师:15813904888 杨老师:139293737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