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林志鹏)日前,海丰县政府发出禁火令,规定森林防火紧要时期,将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禁火令规定,3月21日至4月19日为防火紧要时期,禁火区域为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在防火紧要时期,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工作人员的登记检查,并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者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同时,禁火令规定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用火和森林火情时,要及时举报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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