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查扣收缴无牌无证摩托车 和严厉查处 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陆公通[2018]4号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陆丰安全文明交通创建工作。强力消除无牌无证、假(套)牌证摩托车等方面的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依法查扣收缴无牌无证、假(套)牌证摩托车,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无牌无证、假(套)牌证、报废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停放,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查扣收缴,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销毁。 二、严禁公共场所(含学校、社会团体、公共停车场等范围)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停放无牌无证、假(套)牌证摩托车,相关单位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查扣收缴工作。
三、禁止拼装、销售、购买非法摩托车,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追究法律责任。明知是赃车依然购买使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严禁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五、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载人超员、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随意掉头、加装遮阳伞,及驾驶摩托车飙车、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载人超员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六、现场检查发现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或车辆未悬挂号牌的,暂扣车辆。当事人凭驾驶证、交强险凭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手续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对车辆来源合法性审查后作出处理。
七、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的,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或驾驶证的,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八、对查获的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为中共党员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由交警部门抄告市纪委、市监委;属在校学生的,抄告市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追究相关单位责任,督促落实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单位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和个人守法自律。
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陆丰市公安局 请各位务必互相告知 安全出行
2018.04.14日,这应该是陆丰市民骑摩托车、电动车出门最为躁动 的日子,因为街头巷尾都有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那就是在查扣收缴无牌无证摩托车和严厉查处驾驶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可想而知,肯定是有许多市民把查到,同时头盔生意也在一日之间好卖得不得了。当然,也许有人抱怨,有人抗法,有人冲红灯。但是这不等于你抱怨,抗法,冲红灯是对的,是逃得了的表现。文明驾驶,安全到家这关系了每家每户,也许一下不习惯,事情总有个过程,当习惯了这个过程,也就知道上路要文明啦。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大家的安全。
笔者想说的是,不要以为只是戴个头盔就不查你了,主要的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乱插,不闯红灯,互相礼让,更要教育不文明行驶和违反交通规则的市民,这样才能符合陆丰创建的文明城市。
除了这些,那些到处随意停车和乱停的小车也应该管一管,路就那么宽,别把路都当成是自己家的,爱怎么停就怎么停,停车的时候想一想别人。凡事先想到他人,最受益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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