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南塘镇赤坎村原村长卓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检举
因陆丰市南塘镇赤坎村原村长卓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特此检举。 卓靴,男,汉族,1948年7月1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1581194807141776,住广东省陆丰市南塘镇赤坎村二巷6号。 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如下:
一、非法批准、占用农用地 1994年4月1日,卓靴作为竹坑管区赤坎村长,未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南塘镇人民政府和陆丰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未经公开招标投标程序。擅自将赤坎村地界,竹坑学校北侧集体土地5亩,发包给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黄春亮,承包期50年,承包总额2500元。现该承包地地被黄春亮当作私人财产用于建房。 1996年4月23日,卓靴擅自将赤坎村后山埔荒坡地10亩,发包给其胞弟卓文真和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黄石河和黄国金,承包期60年,承包金6000元,所计承包款并无存入村集体账户。时任陆丰县公证处公证员陈祥续违反法律程序,出具公证书(证书号:(96)陆证内字第347号)。卓靴、黄石河和黄国金3人擅自将该承包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并私自建设厂房和出租房。 1996年4月23日,卓靴擅自将赤坎村浪埔荒坡地4亩,发包给其胞弟卓耽,承包期60年,承包金2400元,所计承包款并无存入村集体账户。时任陆丰县公证处公证员陈祥续违反法律程序,出具公证书(证书号:(96)陆证内字第348号)。2012年6月26日,卓靴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违法将该土地租赁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广东网络资产分公司进行基站建设,租期20年,年租金5800元,十年付一次租金,第一次租金款共58000元已被卓靴收取。 1997年1月28日,卓靴擅自将赤坎村赤山坑连片耕地60亩(含基本保护农田15亩,旱田45亩,但卓靴弄虚作假,改写为荒坡地),违法发包给其子卓建涛(户口已迁出赤坎村)和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黄石河和黄国金,承包期50年,承包金9万元,所计承包款并无存入村集体账户。时任陆丰县公证处公证员陈祥续违反法律程序,出具公证书(证书号:(97)陆证内字第104号)。该承包地后被卓靴肆意扩张,强拿硬要,被强行霸占至150亩,现已被卓靴用于建设养鸡场。 卓靴巧取豪夺,多次变相将村集体资产据为己有,并造成耕地大面积毁坏,严重破坏农村土地经营秩序,致使村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二、非法倒卖农村集体土地 卓靴以牟利为目的,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非法倒卖农村集体土地给他人建厂、建房、建坟、挖池塘,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卓靴倒卖农村集体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赤坎村后山埔共72平方米,以人民币8000元价格,卖给黄克金(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2、将赤坎村后山埔共216平方米,以人民币45000元价格,卖给黄水深(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3、将赤坎村后山埔共216平方米,以人民币45000元价格,卖给黄水萍(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4、将赤坎村后山埔共216平方米,以人民币45000元价格,卖给黄娘地(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5、将赤坎村后山埔共144平方米,以人民币30000元价格,卖给黄孙来(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6、将赤坎村后山埔共216平方米,以人民币45000元价格,卖给黄双和(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7、将赤坎村糖埔农用耕地共144平方米,以人民币30000元价格,卖给黄锦全(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8、将赤坎村糖埔农用耕地共288平方米,以人民币60000元价格,卖给黄木成(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9、将赤坎村糖埔农用耕地共144平方米,以人民币30000元价格,卖给黄少陆(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10、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144平方米,以人民币30000元价格,卖给黄贞龙(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11、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1.5亩(1000平方米),以人民币180000元价格,卖给黄娘真(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12、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432平方米,以人民币90000元价格,卖给黄水琴(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13、卓靴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1152平方米,以人民币200000元价格,卖给黄春亮(下寨村人)做宅基地; 14、卓靴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144平方米,以人民币30000元价格,卖给黄茂(东埔村人)做宅基地; 15、卓靴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144平方米,以人民币30000元价格,卖给黄丰(东埔村人)做宅基地; 16、违规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3000平方米,卖给竹坑小学建设用地(贪污情况有村账可查); 17、违规将赤坎村浪埔农用耕地共400平方米,卖给村两委作办公用地(贪污情况有村账可查); 18、将赤坎村赤山坑农用耕地共150平方米,以人民币10000元价格,卖给黄汉周(下寨村人)建造坟墓; 19、将赤坎村赤山坑农用耕地共150平方米,以人民币10000元价格,卖给黄彩兰(竹坑村人)建造坟墓; 20、将赤坎村赤山坑农用耕地共150平方米,以人民币10000元价格,卖给卓木儿(桥冲镇人)建造坟墓; 21、将赤坎村陂仔基本农田共5.5亩(3666平方米),以人民币40000元价格,卖给黄维容(下寨村人)挖塘养鱼; 22、将赤坎村虎来埔农用耕地共1亩(666平方米),以人民币10000元价格,卖给黄孙奇(下寨村人)种植果林; 23、卓靴将赤坎村后山埔农用耕地共1800平方米,以合伙的方式,和黄石河、黄国金3人私自建设厂房和出租房,其中1200平方米用于非法经营塑料制品加工厂,600平方米用于建设出租房,非法收取租金。
卓靴多次倒卖村集体资产非法牟利,被其倒卖土地共14654平方米;倒卖土地所得钱款共97万8千元(竹坑村委会办公址用地和竹坑小学扩建土地所得款项未计),所得钱款均无存入村集体账户,全部被卓靴贪污。关于卓靴倒卖土地情况,南塘镇国土所魏海鹏和分管领导林俊鹏具体经办,也进行过调查,但调查情况避重就轻,搪塞走过场。
三、组织黑社会团伙寻衅滋事,打击报复证人 2017年8月17日,南塘镇赤坎村全体村民向镇政府控告卓靴乱政霸地情况,卓靴知悉后在村里扬言:“你们已经告了我三次,能怎样?我还不是平平安安的在这里。你们越告我就越要卖,直至把赤坎村所有土地卖光。” 卓炳烈、卓海周、卓金杰、卓宝和、卓建周、卓炳侦等有关信访人员,听到后不服。于8月22日下午,再次向镇政府询问调查处理情况,镇政府回应已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成立专案组进行处理。而后有关信访检举人在返回赤坎村途中经过竹坑小学位置时,要对被卓靴倒卖的土地进行拍照取证。但卓靴和卓建旺已先组织黑社会团伙20多名,纠集埋伏在此。这帮黑社会团伙每人都手持钢刀、钢管、木棍和红砖头,对毫无防备的信访检举人进行恐吓和毒打。致卓炳烈、卓金杰、卓建周3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损伤。
卓海周和卓建周持续拨打五六次110报警电话,南塘派出所遇到黑社会伤人的恶性案件没有在规定时间及时到达事故现场,以卓靴为首的20余名黑社会团伙持续围殴信访检举人长达半小时,后南塘派出所人员才到达现场制止。 事故现场南塘派出所出警人员只是简单制止卓靴等人行凶作恶行为,而无将卓靴等手持凶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进行有效控制并带至南塘派出所进行审讯,亦无及时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处理。事后处置情况避重就轻,仅对卓靴进行治安拘留,其他持械伤人的黑社会分子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制裁。我们全体村民表示强烈不服。 以上情况,请组织调查处理。 附:1、4份土地承包公证书(复印件) 2、电信基站租赁合同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3、卓靴组织黑社会持械伤人图片 4、卓靴倒卖给他人建厂、建房、建坟、挖池塘图片
赤坎村检举人:卓海周 1359033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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