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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18年10月18日起至11月底,对海丰县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设专门举报电话:19925066301(上班时间接听);征求意见箱设在海丰县公安局大楼及其下属单位;专门邮政信箱: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2号办公楼一楼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主要受理反映海丰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包括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访,重点是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重点发现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问题。
中共汕尾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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