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杂志
18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对外通报称,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广电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总经理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军违反组织纪律,打击报复举报人;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干股”并违规经商办企业,把个人消费交由下属公司会展中心报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指示下属虚开发票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王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漠视纪律要求,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惠州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