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丰县消委会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开展救助工作,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尽职尽责当好消费者的“保护神”。四年来,该县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8宗,解决298宗,解决率100%;接受咨询超过1459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5万元。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丰县消委会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实实在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该县消委会在处理好日常投诉的同时,十分重视对疑难投诉的处理。特别是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及时应对,认真做好“涉奶”事件的消费维权工作。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各司其职,扎实有效地开展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置工作。
同时,该县各级消保组织加大力度解决涉农投诉,积极尝试建立农业生产资料先行赔付、专家鉴定制度等,推动涉农投诉的解决。并继续推进该县消保基层组织“一会两站”建设。截止目前,该县在乡镇共建立消费者投诉站12个,在行政村设立红盾维权工作站99个,在全县各大中型企业先后建立39个消费维权服务站,26个消费维权服务站。2009年以来,服务站接受咨询24706宗、受理投诉1092宗,实现了“消费争议和解在先”的先例。(曾国明 吴长辉)
时间:2012-03-26 文章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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