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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三马路口小广场音响太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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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8 22:59:1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发表于 2019-3-18 23:09: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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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110,110讲不关它们的事,究竟那个部分管,请识法律者支招
 楼主| 发表于 2019-3-19 11:16:5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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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19:57:2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场音响扰民事件,今晚终于打架了,大老热
 楼主| 发表于 2019-7-30 20:41:0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JSDQ 发表于 2019-3-20 19:57
广场音响扰民事件,今晚终于打架了,大老热

广场音响扰民至今没解决,投诉无门,打12345投诉无果。
发表于 2019-7-31 18: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十)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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