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2010年-2017年281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数据发现,不同城市房价收入比差异较大,最小的为3左右,最大的则超过30,城市间分化明显。下表是房价收入比不同区间的城市个数及占比情况。
分区间看,多数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在8以内,2017年有83.3%从属于这一区间,在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内。但少量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较高,超过10倍以上,且这些城市的数量在近两年仍有增加的趋势,是房地产调控的重点。
2017年,城市房价收入比大于10的城市个数有17个,与2016年持平,比2015年增加4个,分别是深圳、三亚、厦门、北京、珠海、上海、杭州、天津、东莞、海口、汕头、廊坊、广州、太原、合肥、石家庄、南京等。从城市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区域(3个)、珠三角区域(5个)、京津冀区域(4个)以及海南省(1个),在此区域以外的城市有厦门、太原、合肥、石家庄4个城市。以上17个城市也是近年来房地产调控的重点城市。 与2016年相比,2017年有61.9%的城市房价收入比上升,其中上升幅度较大的有三亚、杭州、中山、海口、石家庄、太原等城市,上升数值均超过了2个点。有38.1%的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下降幅度较大的城市有南京、上海、福州、儋州等城市,降幅超过1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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