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阳光 于 2012-3-27 12:17 编辑
海丰县城东镇政府乌龙执法,光天化日抢夺宅基地
我叫李荣辉,今年74岁,底保户口,住海丰县城东镇龙山村龙山路口,现将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光天化日抢夺我宅基地一事发帖求助,望得到广大网友、媒体的关注能还我公道。
我龙山村生产队于1986年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配套统一给本村村民建设住宅,当时经社员大会讨论、海丰县城东乡龙山村民委会研究、决定将位于虎山脚(土名),其四至为:东至本村荒地,南至李学如北墙,西至汤木新东墙,北至虎仃村荒地,面积117平方米,并由龙山村村长:李木顺,干部:李小慈、李海平,代表:李佛深、李兆梨、李汉流及海丰县城东乡龙山村民委员会出具契约(见附件),安排给我作为宅基地还收了我的地价款819元(见附件)。
因无钱基建楼房,故至2009年6月19日未开始动工建设。2009年6月20日开始动工用空心砖围建一米围墙,发现陈两润拿着一张安置证明书(见附件)要求我停工,经查安置证明书为1995年由海丰县二环路工程指挥部城东指挥所具给陈两润,海丰县人民政府委托海丰县城东镇人民政府在二环路二侧征地,但并未与我协商征地事项,地未征却能将我宅基地神奇般地安置给了陈两润。这不就是抢吗?这是强盗还土匪?莫非是城管也?城管也没这般能奈啊!于是陈两润拿着安置书为由到海丰法院起诉,但最后还是被汕尾中级法院驳回起诉(见附件)。
现我已搭起了铁皮屋并居住二年,近日城东镇政府还是无赖般的要我搬离,并声称给我更换土地,难道穷人就可以那么欺负吗?我不搬离海丰县城东镇政府则三番四次来胁迫我,去年年尾在我熟睡的时候,二个大汉将我门窗砸碎直到我大声叫唤二人才离去。
海丰县城东镇龙山村委会及村民联名出具了一份《证明书》证明该地属李荣辉。
综上所述,句句真实,决无虚言,百般无奈之下向各网民发起求助,望能得到关注还我一个公道,联系电话:13480387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荣辉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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