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下午,海丰一青年男子在科技园附近一处水域游泳时意外溺水,被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家属哀嚎不已,心痛欲绝。然而,该起事故刚处置完毕 ,随即又有多名市民下水游泳戏水,这心未免也太大了吧? 每到夏季,我们似乎都惊闻有人溺水身亡的消息传出,家属为之悲痛欲绝,市民为之扼腕叹息,社会趁此警钟长鸣。然,事已至此,人的生命消逝,再也无回天之力...与此来讲,避免溺水悲剧再度上演,才是呵护生命最有效的办法。请广大游泳爱好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到野外河涌、池塘、水库等没有安全设施水域游泳。发现有人落水后,如果水性不佳,不要贸然去救人,不然救援者也存在危险。发生溺水后,溺水者往往惊慌失措,身体僵硬,会紧紧抓住一切能够抓到的东西,包括施救者,这给救援人员也带来危险。救援者应尽量使用救生圈、绳子、长杆子等辅助救援。
溺水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是学校、家长监管的缺失。 每年暑假,大量非佛山户籍人员子女从外地来到佛山与父母团聚。南方天气炎热,温度高、湿度大,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往往喜欢到江河、水库、鱼塘游泳、嬉水,由于不熟悉水情,极容易发生溺水事故,成为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是江河、水库、鱼塘等地缺乏救生条件。 一旦发生溺水事件,就无法及时组织有效救助。同时,江河、水库、鱼塘缺乏警示防护,客观上也是溺水高发的原因之一。
三是多数人缺乏自我防范意识。 不管是否熟识水性,是否了解水的深浅,安全是否有保障,只要有同伴邀约或觉得好玩就到河流、水库、鱼塘游泳嬉水冲凉,一旦发生溺水,无援无助,就酿成死亡事故。
四是对自身的身体状况不了解。 不掌握基本的救生技巧,一旦游泳时发生抽筋、气闷或者其它突发疾病,不懂自救,也是造成溺水死亡的内在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