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已向黄石河等人的违建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超过6个月,相关部门未实施拆除,未恢复土地原貌
2018年12月18日,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向我们村民作出《关于对赤坎村村民信访事项的答复》。答复中已认定黄石河、黄春亮、卓耽、黄国金、卓文真、黄木成、黄锦全等人构成违法占用农用地建房的事实,同时也认定原村长卓靴非法租地给电信部门建基站的违法事实。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已向有关人员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涉及占用农用地建设的违建房一直没有实施拆除,未能恢复土地原貌。
我们村民多次走访南塘、陆丰、汕尾等国土部门,但国土部门将执行案件推诿到政府、法院等有关部门,各部门相互踢皮球,一直没有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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