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24935|回复: 0

[汕尾] 25岁女子因这事被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31 12: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防控疫情当前,城区公安打击造谣绝不手软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就在社会各界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却有网民故意制造传播谣言。1月29日,在市局网警等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城区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网上故意制造传播疫情谣言的违法行为。


微信图片_20200131125620.jpg

1月29日,市局网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微信群在传播“我这边都死了四五人了、这个病毒什么时候才没今天又死了一个,离我家很近”的疫情谣言,造成不良影响。城区公安分局第一时间组织网警大队、辖区凤山派出所展开调查,迅速锁定了发布谣言信息的李某(女,25岁,陆丰市人)。经工作,李某于当晚19时许到案。

微信图片_20200131125623.jpg

目前,该局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

微信图片_20200131125626.jpg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査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微信图片_20200131125630.jpg

法律链接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城区公安分局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防控指引】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
[热点资讯]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城事报料] 医院党政领导走访慰问援鄂医疗队员家属
[城事报料] 急寻1月20日乘坐G77次高铁3号车厢 由武汉到深
[城事报料] 25岁女子因这事被抓...
[城事报料] 汕尾无新增,广东新增42例,新增出院2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